根据中组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组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组通字〔2012〕27号)和《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和全区组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组通〔2012〕148号)精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自下而上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拟报中组部表彰的全国组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嘉奖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全国组织系统先进集体(2个)
中卫市委组织部
彭阳县委组织部
二、全国组织系统先进个人(1名)
刘 明(回族) 银川市委组织部干部
三、全国组织系统嘉奖人员(2名)
周兆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
王 锐(女) 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干部
以上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嘉奖人员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28日至8月2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750066。举报电话是:(0951)12380。举报网址是: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