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自治区
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据气象部门预报: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毅同志5月20日在宁夏气象局《重要天气情况报告》(2012年第10期)上批示:“崔波、林海同志,气象局的建议应予重视,请批示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要确保人身安全,把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崔波同志5月20日批示:“请立即将张书记的批示和此预报通报各市县和农牧、国土、水利、民政等厅局,请他们认真贯彻落实。请各新闻机构迅速报道此预报和应对处置灾害的方式方法。”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郝林海同志5月20日批示:“请各相关部门、市县切实落实书记的批示。做到预测判断准确,超前防范,一旦发生灾害,处置要早且有效,靠前指挥,及时报告”。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切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应对突发灾害性天气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全文见5月13日《宁夏日报》第一、二版)要求,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有关部门: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林业局、安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教育厅、卫生厅、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电总台、宁夏通信管理局、宁夏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