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地区
高、中、低风险区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2022-08-02 19:48:51 来源: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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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县分别划定公布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针对以上情况,为切实做好疫情输入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急开展2022年7月26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县旅居史的入宁人员社区排查、通道查验和大数据协查,凡发现上述人员应立即对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措施。对有高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低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入宁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宁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各地对有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可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不得采取健康码赋“红码”“黄码”管理措施

三、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县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对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宁人员,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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