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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40000/2026-00010
  •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
    至第六批1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的通知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 成文时间: 2025-12-22
  • 发布时间: 2026-01-08
  •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25〕95号
  • 有效性:有效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
    至第六批1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的通知
    宁政函〔2025〕9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现将第一批至第六批1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 统筹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