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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40000/2024-00207
  •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时间: 2024-12-17
  • 发布时间: 2024-12-23
  •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24〕54号
  • 有效性:有效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4〕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开斋节:3月31日(周一)、4月1日(周二)放假,共2天。

    、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七、古尔邦节:6月6日(周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