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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40000/2024-00114
  •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 成文时间: 2024-04-09
  • 发布时间: 2024-04-28
  •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24〕16号
  • 有效性:有效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宁政发〔2024〕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9项)和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共计26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科学制定保护规划,扎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1.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