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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40000/2024-00091
  •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财政预算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成文时间: 2024-03-21
  • 发布时间: 2024-03-26
  •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24〕17号
  • 有效性:有效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财政预算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4〕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在全面落实国务院2024年重点工作分工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中涉及西部地区、黄河流域九省(区)和我区需要推进落实和争取支持的主要任务作如下责任分工。

    一、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需要推进落实和争取支持的主要任务

    1.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数据中心、供销社,宁夏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分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国广电宁夏分公司,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建设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

    主责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国资委,宁东管委会,数据中心、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分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国广电宁夏分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大力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培育算力产业生态。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数据中心、宁夏通信管理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分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国广电宁夏分公司,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5.毫不放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

    主责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6.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完善粮食生产收储加工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国家水网建设。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加大油气、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提高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能力。

    主责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粮食和储备局

    配合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7.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等战略,提升东北和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需要推进落实和争取支持的主要任务

    8.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在优势地区布局清洁能源、储能、高原科学等国家级科研平台。

    主责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9.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强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和公共服务体等建设,强化东中西部产业集群协同联动。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0.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序开发利用数据要素,加快完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规则,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统筹提升“东数西算”整体效能,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和供给结构;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提升多元算力综合供给。提高西部地区算力利用水平。支持宁夏等地布局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发展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数据中心,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1.实施“数据要素×”行动计划。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持续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加快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和应用示范,推动建立企业数据公平授权合理使用机制。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财政厅、国资委,数据中心,宁夏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分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国广电宁夏分公司,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2.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高质量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动中西部铁路和高速铁路主通道建设,推进货运铁路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郊)铁路建设。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3.加快发展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化推进5G、千兆光网规模部署,深入推动5G规模化应用。

    主责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数据中心,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分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中国广电宁夏分公司,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4.重大水利工程。持续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水利工程各项工作。完善黄河等流域防洪治理体系。加快推进一批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

    主责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5.重大交通工程。推动实施包头至银川高铁、沈阳至白河铁路等重大项目,加快包(银)海通道、青银通道等“八纵八横”高速铁路建设。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6.重大能源工程。能源跨区域配置大通道。依托煤炭主产区完善西煤东运、北煤南运通道,拓展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干线通道,加快建设跨区域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增强互济互保能力。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7.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进“三北”工程六期建设,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等三大标志性战役。

    主责单位:自治区林草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8.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同共建“一带一路”各国加强能源、税收、金融、绿色发展、减灾、反腐败、司法、智库、媒体、文化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推进“一带一路”暨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9.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开展东西部协作,创新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

    主责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供销社、医保局,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0.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污染防治、深度节水攻坚战,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支持沿黄省区因地制宜探索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创新路径。加快推进陕甘宁三个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项目。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林草局,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1.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持续优化西部地区重大生产力布局,前瞻部署一批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重大工程,打造东西部产业合作重点平台,深化省际合作,稳步推进西部骨干通道建设,高水平推进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2.促进区域战略间联动融合发展。强化机制建设、平台搭建、政策设计,促进产业优化布局和梯度有序转移,加强东中西部产业协作。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和老工业城市等加快发展。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商务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黄河支流综合治理,深化黄河上中下游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加强黄河流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实施高效节水措施。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4.西部开发。修订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提升西部地区发展动力和活力。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生态环境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5.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绿色联动发展,强化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促进生态产品跨区域交易,优化配置长江—黄河流域水资源。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林草局,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6.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主责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7.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加快西部地区清洁能源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推进油气增储上产,稳妥推进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提升油气进口保障能力。

    主责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

    配合单位: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8.促进社会事业繁荣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研究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扩容、优化学科专业和区域布局,增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办学实力。

    主责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9.保护传承弘扬好黄河文化。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统筹推进长征、黄河文化公园建设。

    主责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宁东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财政预算报告需要推进落实和争取支持的主要任务

    30.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000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支持地方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

    主责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林草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1.优化对地方转移支付,加强地方财力保障。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保持一定规模,安排102037亿元,剔除上年和今年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1%。推动财力下沉,增强地方高质量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32.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404亿元,支持地方高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高校改革发展。支持民族地区加快教育发展。

    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

    33.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群体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支持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

    主责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林草局,同心县、红寺堡区、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人民政府

    34.进一步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主责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35.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36.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主责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37.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40亿元,继续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主责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

    38.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1121亿元,引导地方加强生态保护。

    主责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39.出台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意见,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并安排120亿元,全力支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

    主责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林草局,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

    40.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扎实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竞争性评审和示范工作。

    主责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好任务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实际细化量化具体目标、政策措施、进度安排,推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树立大局意识,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区各副主席按分工对落实工作负总责,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共商工作机制,主责单位要主动沟通协调,配合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支持,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各部门(单位)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加强政策衔接,积极与国家部委汇报对接,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重要情况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报告。

    三是增强质效意识,全力推动落实。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由各主责单位牵头,每季度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一次,年底向政府提交专项报告。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任务分工落实的督办检查,加强日常调度、督查指导、情况通报,挂牌督办,确保每项工作落实落靠。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要抓出典型,严肃纠治,推动形成层层大抓落实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