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公开
  • 索引号: 640000/2023-00163
  •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标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G22青兰高速公路毛家沟收费站改建工程设站收费的批复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成文时间: 2023-05-06
  • 发布时间: 2023-05-19
  •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23〕28号
  • 有效性:有效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G22青兰高速公路毛家沟收费站改建工程设站收费的批复
    宁政函〔2023〕28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22青兰高速公路毛家沟收费站改建工程设站收费的请示》(宁交发〔2023〕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原则同意G22青兰高速公路毛家沟收费站改建工程设站收费,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养护、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G22青兰高速公路毛家沟收费站改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92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22青兰高速公路毛家沟收费站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487号)相关要求,该项目设置毛家沟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

    三、具体收费标准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核确定,收费年限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加强对收费站运营管理的监督工作,督促收费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时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做到规范收费、文明服务。

    此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