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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40000/2021-00443
  •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标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时间: 2021-09-07
  • 发布时间: 2021-10-26
  •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21〕70号
  • 有效性:有效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7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部署要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近年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区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结构发生积极变化,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央和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和纲要,明确提出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新目标和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新任务,为做好新阶段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9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09%,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既定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城镇人口持续快速增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推进。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95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社会权益等得到基本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100%接受义务教育,全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80.27万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一带三区”总体布局有效落实,区域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坚持以沿黄城市群为主体,推进黄河生态经济带和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封育保护区、南部水源涵养区协同发展,银川与周边城市一体化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人口向区域中心城市和北部地区有序集聚。2020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总常住人口和总城镇人口分别达到499万人和365万人,占全区比重分别为69%和78%,比2015年分别增长4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成为全区主要人口承载地;固原市、中卫市城区总城镇人口较2015年增加11.19万人,城市集聚吸引作用增强。

    生态立区战略深入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大幅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区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1%,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3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7个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7.02%,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9.86%,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64%。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69%,共有14个城市(县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称号。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日益改善,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银西高铁、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建成通车,银川国际航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成。全区“三环四纵六横”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公路网密度达到55.6公里/百平方公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建成城市道路4347.11公里,供水普及率达到98.90%,燃气普及率达到91.5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每千人医疗卫生床位数达到5.88张,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38%,“10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84.5%。改造棚户区15.97万套、老旧小区8万户,居住环境大幅改善。4个地级市、10个县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精细化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现代乡村治理等改革不断深化,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建立。统筹推进小城镇及村庄建设,支持建设美丽小城镇147个、美丽村庄979个,全区城市规划区外91.8%的乡镇建成美丽小城镇、60%的规划中心村建成美丽村庄。培育特色小城镇12个,7个入选国家级特色小城镇。改造危窑危房49.25万户,农村住房条件大幅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村村通硬化道路,95%的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发展目标,率先在西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村级标准化卫生室、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对照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我区城镇化进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

    中心城市能级偏低,沿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程度不高。首府银川市综合实力与其他省会城市相比还较弱,核心竞争力和聚集辐射能力不强,与宁夏沿黄其他城市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健全、融合发展程度不高,与周边省区毗邻城市互连互通、协调联动不够紧密。固原市和其他地级城市对所辖县(市、区)的统筹能力不够,县城和小城镇设施服务短板弱项较多。

    产业支撑不够有力,城镇聚集发展效应发挥还不充分。产城融合创新发展意识不强,功能布局不尽合理;城镇产业定位不够科学精准,同质化现象比较明显;产业发展规模较小、层次不高、链条不长,新产业、新业态、新消费创新创意不足,吸引高端科技、人才等生产要素能力不强,新旧动能转换较慢。产业倚重倚能问题突出,节能降碳、绿色转型任务繁重,产业结构还需加快调整优化。城镇及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率不高,单位产出较低。

    优质服务供给不足,城镇建设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与全国先进地区还有差距,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异较大,部分县城服务设施条件和能力总体偏低。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不均衡,城镇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设施比较缺乏。城镇规划设计水平不高,特色风貌还不够鲜明,文化传承保护挖掘还需加大力度,内涵品质还需持续提升。基础设施短板弱项依然较多,更新改造、运营维护压力不断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和污染防治还需加强,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一定距离。

    信息技术运用滞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处于较低水平。新型城市建设发展理念认识不足,新基建投入力度不大,智慧城市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现代化技术手段没有得到充分运用,部门、地区间信息平台融合创新和数字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社会治理机制不够健全,基层治理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应对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能力有待加强。

    城乡融合发展不深,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局面尚未形成。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还未完全消除,政策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户籍制度、“四权”改革等还需加快推进,农村发展活力还需进一步释放。土地等增值收益在城乡之间的分配不尽合理,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还需持续用力,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还呈扩大之势。

    第三节  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宁夏奋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五年,也是宁夏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的重要五年。我区城镇化的发展方式、速度、格局、城乡关系等方面都将呈现出新的趋势与特征。

    一是城镇人口持续聚集,城镇化仍将保持较快发展势头。按照城镇化发展规律,当前我区城镇化率处于30%—70%的快速增长区间;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战略部署有利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承接产业转移、吸纳高端要素;我区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改善人口结构。综合判断,“十四五”期间,城镇化年均增速预计在1个百分点左右,高于全国平均增速。

    二是由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挖潜,质量提升将成为城镇化建设主题。当前正值国家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同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管控等要求不断加强。加之近年来,我区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框架基本拉开,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势必要进一步强化城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将城市建设方式转向存量挖潜,使城市更新日趋常态化。随着人民群众对于高品质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健康安全等需求日益增长,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市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提升城市品质和发展效益等将成为城镇化建设重点方向。

    三是区域一体化态势逐步显现,沿黄城市群将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按照中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推进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协同发展将提上重要日程。沿黄城市群作为黄河“几”字弯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持续集聚,有利于在大保护大治理中加快推进沿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成为承载我区城镇人口的主要空间。

    四是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更为频繁,城乡融合发展将不断加快。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发展活力将不断增强,乡村资源资产价值日趋显化,农业职业化、农村现代化持续推进,伴随着城镇化在高位上的进一步发展,逆城镇化现象日益显现,城市人才、工商及金融资本下乡还乡投资发展将更加活跃,城市居民到农村消费趋于普遍,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更加明显,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将不断缩小。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立足宁夏实际、遵循客观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时代使命,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沿黄城市群为主体、以中心城市为龙头、以县城为平台、以小城镇为节点,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推动城市健康宜居绿色安全发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具有宁夏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实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着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宜居宜业水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切实转变城镇发展方式,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营造文化传承和开放包容的城市发展氛围,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把城市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统筹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统筹经济、生活、生态、安全需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着力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制约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障碍,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城镇化成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实现四个方面目标:

    ——实现更高质量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全面提升,城镇常住人口公平享有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能力不断提高,就业更加充分稳定。

    ——形成更为生态高效的城镇化空间格局。“一带三区”总体布局全面落实,以沿黄城市群为主体、以中心城市为龙头、以县城为平台、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各具特色、各就其位、协同联动、有机互促的城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市集约紧凑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初显成效。

    ——建成更高品质的“美丽新宁夏”新型城市。城市功能、服务和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持续优化,城镇15分钟生活服务圈基本覆盖,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特色风貌明显加强,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开创更加协调联动的城乡融合发展局面。城乡资源要素自由双向流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缩小,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产业发展更加协同,城乡居民共享新型城镇化发展成果。

    专栏1“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

    现状值

    2025

    目标值

    属性

    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

    1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4.96

    69

    预期性

    2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8

    11.3

    约束性

    3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9

    95

    预期性

    4

    城镇调查失业率(%

    6.1

    <5.5

    预期性

    5

    人均预期寿命(岁)

    76.3

    78.2

    预期性

    公共

    服务

    设施

    6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人数(人)

    3

    3.3

    预期性

    7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08

    1.5

    预期性

    8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0.38

    0.6

    约束性

    9

    掌上办公比例(%

    28

    50

    预期性

    基础

    设施

    10

    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比重(%

    20

    40

    约束性

    11

    再生水利用率(%

    20

    50

    预期性

    12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72

    预期性

    13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银川市

    -

    40

    预期性

    其他地级市

    -

    30

    人居

    环境

    14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银川市

    35

    50

    预期性

    其他地级市

    -

    35

    15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79.59

    82

    约束性

    16

    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5.1

    ≥85

    约束性

    17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64

    100

    预期性

    18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15

    预期性

    到2035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基本建立,功能完善、级配合理的城镇化格局成熟定型,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功能品质更加完善,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成为城市普遍特征,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第三章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统筹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第一节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

    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细化本地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优化户籍登记服务管理模式,完善户籍管理便民服务,大幅简化户籍迁移手续,积极推广网上办理,加快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建设,提高户籍登记、迁移便利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权益。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并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三权”。探索开展将户籍与农村“三权”确立相剥离,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提供更多选择。

    第二节  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发挥好城市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分类精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户籍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水平和参保率。依法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覆盖中小微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探索推行工伤保险区内异地就医结算。

    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和供应。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动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元化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等租房、购房需求。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第三节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和素质。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标准化培训基地、培训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器(就业创业基地)、典型培训项目评审,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深化特定人口创业促进行动,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创业政策宣传力度。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参与机制。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科学文化和文明素质。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治理。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志愿者组织等关爱农业转移人口行动。

    专栏2  促进就业重点工程项目

    1.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企业职工、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家政服务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创业培训27万人次以上,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000人以上、新型农民领军人才培训800人以上。

    2.创业带动就业行动: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载体质量,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等政策措施,推进宁夏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实现公共就业服务数据集中存储和业务经办一体化,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年均保持在85%以上。

    3.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需求,培育建设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产业园建设评估。

    4.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3—5个。

    第四节  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

    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和政策。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科学测算和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专项安排进城落户人口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完善自治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机制,持续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市县的支持力度,提高城市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继续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完善自治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城市倾斜的政策,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

    第四章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结构

    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及沿黄城市群发展重大机遇,构建“一主一带一副”的城镇空间格局,提升以银川为中心的沿黄城市群聚集能力,强化固原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人口转移,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推动城镇辐射力、带动力整体跃升。

    第一节  打造宁夏沿黄城市群

    加快宁夏沿黄城市群集约发展。着力打造以银川为中心,石嘴山、吴忠、中卫为支点的沿黄城市群,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等园区为重点,推动形成相互融合衔接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石嘴山—宁东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深化沿黄13个县(市、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间分工协作,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互补互促,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高效流动,增强沿黄城市群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打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

    协同融入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全面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立足黄河“几”字弯都市圈能源富集区、革命老区、民族聚集区、传统农牧区、流域文化发祥区等优势特征,以及生态环境脆弱、资源约束趋紧、产业衔接断档、要素流动不畅等问题短板,科学分析、准确定位宁夏沿黄城市群在黄河“几”字弯都市圈中的建设发展,加强与呼包鄂榆城市群、山西中部城市群、兰(州)西(宁)城市群合作联动,推动建立区域重大事项协调机制,推进新型能源和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分工协作、差异化发展,实施跨区域交通、水利、能源、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自由便捷流动,提升沿黄城市群在黄河中上游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节  支持银川建设黄河“几”字弯区域中心城市

    强化银川首府地位和沿黄城市群龙头作用,内引外联,提升能级,比肩建设黄河“几”字弯宜居宜业区域中心城市。按照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城市国际化、生态园林化的要求,突出“塞上湖城,绿色宜居”的城市特色,落实自治区九大产业部署,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做精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全面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营造优美人居环境,进一步增强城市承载力。提升银川机场交通枢纽功能,加强与西安、兰州等国际机场的联系,构建与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城市3小时快速通达的区域高速路网体系,打造内陆地区向西开放的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区域性联运配送中心。推动宁夏宁东、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联合打造分工明确、协同发展的全国现代煤化工产业集聚区,与黄河沿线上下游城市共同打造黄河文化旅游带,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聚集辐射带动能力。

    第三节  推动区域中心城市特色发展

    突出区域中心城市地域特色,强化分工合作,推进错位发展,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高效协调的城市发展布局,建设中心引领、多点支撑的融合发展体系。

    石嘴山市重点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围绕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注重城市存量挖潜和更新,全力盘活城市低效用地,推进大武口、平罗一体化发展,加快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城市建设,打造宁北及蒙西地区中心城市和物流中心、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宁夏新材料及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大健康和旅游度假城市。

    吴忠市重点突出“水韵吴忠”城市特色。围绕打造黄河金岸靓丽生态城市,重点完善城市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进利通区、青铜峡市同城化发展,辐射带动盐池、同心、红寺堡加快发展,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滨河城市,健康休闲产业、特色食品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中卫市重点突出“沙漠水城、锰都杞乡、云天中卫”城市特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沿黄生态经济带、扬黄特色产业廊和脱贫富民产业廊,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依托区位优势和特色旅游资源优势,打造西北交通物流节点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和云计算产业基地。

    固原市重点突出“红色六盘、绿色固原、避暑胜地”城市特色。以原州区为核心,提升西吉、彭阳、隆德、泾源四个县城的承载力,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着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重点培育红色文化旅游、轻工产品制造、中药材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打造区域性生态园林和文化旅游城市。

    第四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加快县城集聚发展。把县城作为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突出产城融合、人城和谐,集聚发展要素,增强县城活力,充分发挥以城带镇、以城带乡的作用。强化黄河生态经济带沿线地区平罗、永宁、贺兰、灵武、青铜峡、中宁等县(市)与中心城市的分工协作、协同互进,加快平罗县与大武口区相向发展,构建永宁县、贺兰县与银川市“两翼齐飞”发展格局,强化灵武市和银川市、吴忠市的交通联系,推进青铜峡市与利通区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宁县与沙坡头区互动发展。加强盐池、同心、海原、西吉、隆德、泾源、彭阳等县城建设,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带动周边农村就近城镇化。

    补齐县城发展短板弱项。综合考虑县域发展阶段、人口规模和主体功能,因地制宜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健全医疗卫生设施、完善教育设施、改善养老托育设施、发展文旅体育设施、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县城公共厕所建设,填补环境卫生短板和缺口。推动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优化市政交通设施、完善市政管网设施、发展配送投递设施。推动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健全冷链物流设施,培育县城内生增长动力和“造血”能力,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县域特色经济和工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在县城集聚发展。

    推动小城镇协同发展。实施重点小城镇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小城镇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功能形态、特色风貌,推动镇村一体设计、联动建设,统筹实施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六个一体化”工程,打造融合一二三产、汇集人财物的区域发展小高地。提升银川市宁东镇、中卫市三河镇、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发展能级,完善配套服务,辐射带动周边,建设成为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地城镇化的承接地。积极培育特色小镇,围绕自治区9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商贸物流型、文化旅游型、资源加工型等特色小镇15个左右。

    专栏3  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工程

    1.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一是健全医疗卫生设施,重点是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提标改造、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县级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等。二是完善教育设施,重点是建设公办幼儿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建设普通高中校园校舍设施等。三是改善养老托育设施,重点是扩充护理型床位、建设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综合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等。四是发展文旅体育设施,重点是打造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完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改善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体育公园等。五是完善社会福利设施,重点是建设儿童福利设施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公共殡仪馆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六是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重点是建设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美好生活服务站。七是完善公园体系建设,重点是提高公园绿地可达性和公园品质、完善绿道网络等。

    2.环境卫生设施提升改善工程。一是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重点是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终端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等。二是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重点是提高管网收集能力、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等。三是改善县城公共厕所,重点是配建补建固定公共厕所或移动式公共厕所、改造老旧公共厕所。

    3.市政公用设施提升工程。一是优化道路交通设施,重点是建设公共停车场、改造客运站、打造适宜步行的交通体系、建设连续通畅的步行网络、建设连续安全的自行车道等。二是完善市政管网设施,重点是更新改造水厂和老旧破损供水管网、完善燃气储气设施和燃气管网、集中改造燃煤锅炉、推进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等。三是发展配送投递设施,重点是建设公共配送中心、布设智能快件箱等。四是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重点是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搭建县城智慧化管理平台等。五是更新改造老旧小区,重点是完善水电气路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4.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工程。一是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重点是在开发区(园区)和特色小镇等县城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内,健全检验检测认证设施、技术研发转化设施、职业技能培训设施、智能标准生产设施、物流仓储配送设施、便企政务服务设施等。二是健全冷链物流设施,重点是建设冷库、生鲜食品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物流前置仓等。三是提升农贸市场水平,重点是改善交易棚厅、在批发型农贸市场配置检测检疫设备、在零售型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完善环保设施、改造畜禽定点屠宰加工厂等。

    第五节  打造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

    构建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体系。推进与中部省份、沿黄省份、周边省份,特别是黄河“几”字弯沿线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大联通,全线贯通中兰高铁、包银高铁,实施宝中铁路、太中银铁路等扩能改造,推进银川至太原高铁项目建设,全面融入全国高铁网,实现地级市全部通高(快)铁。加快银川至昆明、乌海至玛沁、海原至平川等国省高速公路建设,率先规划建设黄河流域高速公路新通道,全面形成“三环四纵六横”高速公路骨干网。启动银川河东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改造提升六盘山和沙坡头支线机场,因地制宜布局建设通用机场,形成“一干两支多点”现代机场体系。到2025年,全区高速铁路通车里程达到5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400公里,民航旅客吞吐量达到1500万人次。

    建设一体化便捷内部交通网络。推动高速公路网络优化、国省干线改造提质、枢纽场站补短增效,优化黄河生态经济带干线网络,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内畅外联、成网成片、多中心放射的干线公路网络,实现省际多路连通、地市便捷连接、县市互联互通,通达重要节点。到2025年,全区普通国道、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分别达到96%和50%,形成以银川为中心的沿黄2小时通勤圈和全域3小时出行圈。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开通地级城市城际列车,实现地级市城际铁路全部联通。开展银川城市地下轨道交通项目规划论证。

    建设高效衔接综合性枢纽。统筹布局客货运站场等设施建设,构建以银川市为核心、其他地级市为支撑、县区为节点的一体高效、无缝接驳的客货运枢纽体系。完善银川河东国际机场综合枢纽功能,改造提升银川火车站客货运枢纽,将银川市打造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吴忠、中卫高铁站客运枢纽功能,建成石嘴山高铁站,改扩建固原火车站,依托各县(市、区)客运火车站、客运汽车站,推动铁路、公路、城际公交、城市公交无缝衔接和快速换乘。到2025年,每个地级城市有1个—2个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枢纽节点。

    专栏4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民用航空: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新建20万平方米航站楼、3600米平行滑行道和综合交通中心、货运库等辅助设施,开展第二跑道规划建设研究。推进中卫沙坡头机场、固原六盘山机场二期改扩建项目,分别新建约1.4万平方米航站楼、5部登机桥,扩建停机坪、新增远机位,以及物流、通航、办公等配套设施。

    2.通用航空:支持红寺堡、同心、泾源等地通用机场建设。

    3.高(快)速铁路网络:重点建设中卫至兰州高铁、包头至银川高铁。推动银川至太原高铁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铁路网发展规划,争取十四五开工建设。建成银川至巴彦浩特快速铁路,开工建设宝中线中卫经平凉至庆阳段扩能改造。

    4.普速铁路网络:重点实施太中银铁路中卫至定边扩能改造,东乌铁路增建二线惠农联络线,开展包兰铁路银川至黄羊湾段扩能改造,定西经固原至平凉、庆阳铁路前期工作。研究利用京兰高铁、银西高铁,布局石嘴山—银川—吴忠的都市圈城际铁路,研究利用京兰高铁、宝中铁路富余运能开行银川—中卫、中宁—固原城际铁路。

    5.高速公路:重点建设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银川至昆明高速公路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段、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惠农至石嘴山段、乌海至银川高速公路银川至河东机场段、S50海原至平川、S20吴灵青北环、S35石空至恩和、S50寨科至海兴段等项目。

    6.国省干线公路:实施G338线中宁至中卫段、G334线李旺至同心段、G109线惠农至黄渠桥段、省道205线中卫下河沿等普通国省道改造项目。

    7.农村公路: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具备条件的2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实现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围绕九大产业发展,建设一批旅游路、产业路。

    8.交通枢纽:提升完善银川河东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银川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石嘴山高铁站,实施银川火车站西站房改扩建、中卫火车站改造、固原火车站改扩建等项目。

    第六节  构建产城融合新格局

    加快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坚持以产兴城、以城聚产、产城融合,积极探索混合用地、职住平衡、产城互动新模式、新路径。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引导市场主体和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集聚,促进项目合理布局、产业协同配套,打造发展定位准、配套服务好、带动能力强的产业聚集地。推动园区向城区集中,统筹安排产业园区与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探索工业、仓储、商业、研发等用地混合利用,加快有条件园区由单一产业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型,促进园区与相邻城镇一体化发展。

    大力构建现代城镇产业体系。统筹布局和调整优化产业园区、商贸物流园区、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产业承载体,推动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着力构建产业链布局合理、多中心组团式联动发展、有利于就近就业创业和居住生活的现代城镇产业体系,促进城镇“精明增长”,提高城镇整体发展效率效益。建立健全城市建成区工业用地和未利用地“退二进三”、闲置办公楼宇去库存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提高城镇就业吸纳能力。

    第五章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以城市更新、绿色转型、文脉传承、数字赋能为核心抓手,突出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产城融合、人城和谐,加快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环境品质、内涵品质和服务品质,不断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实现城市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

    持续提升公共服务。结合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和增长趋势,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和质量提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动建设15分钟生活圈,完善社区行政管理、养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围绕各年龄段人群需求,推进全龄社区建设,探索打造老年友好社区、儿童友好社区。推进新技术与便民服务融合。开展完整居住社区设施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对居住社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改造和建设。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大幅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构建以公交为主的公共交通系统。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微循环方式,构建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鼓励城市居民步行和使用自行车出行,适当拓宽城市中心、交通枢纽地区的人行道宽度,完善过街通道、无障碍设施,到2025年,全区各地级市建成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发展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占道停车位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体系,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之比提高到1以上。严格落实国家加快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韧性保障能力。在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施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有条件的城市架空线全面入廊入地。规划预留电力廊道、变电站站址,确保电网项目落地实施,持续优化提升城市电网网架结构及设备健康水平。

    拓展住房供应渠道。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推动租购住房在公共服务上享有同等市民待遇。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针对老城区功能偏离需求、利用效率低下、环境品质不高的存量片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提升老旧空间功能品质,完善配套市政公用设施,释放发展活力。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基本完成老城区内现有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老旧厂区、街区“活力提升”行动,通过活化利用工业遗产和发展工业旅游等方式,将“工业锈带”改造为“生活秀带”、双创空间、新型产业空间和文化旅游场地。改造老旧街区,引导商业步行街、文化街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打造市民消费升级载体。

    专栏5  “宜居城市”重点工程项目

    1.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改造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基本完成老城区内现有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

    2.城市功能完善工程:推进银川东热西送二期、固原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吴忠供热管网改造等项目,实现县级以上城市集中供热全覆盖;以打通城市断头路、畅通城市出入口及老城区街巷改造为重点,改造提升城市道路,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和公共停车场设施;实施城市供气管网改造和户户通、城市雨污分流。

    3.城市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工程:以特色美食、艺术文化、人文旅游、休闲娱乐为主题,在各地级市城区改造提升57条高品位步行街;支持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夜市、旅游景点等数字化改造,培育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非遗传承等多种业态的特色文化旅游街区;争创银川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第二节  建设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

    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城市防洪、防涝、防风、防冰雪、抗震、消防等设施建设,健全市政设施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设施运行的稳定安全。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增强“渗、滞、蓄、净、用、排”功能。全面实施城市积涝点综合整治,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排水防涝管理水平,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消防安全、燃气、民爆、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托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等,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强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的应急功能。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科学调整应急物资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提高快速调配和紧急运输能力。完善交通物流、供水、供电、能源、信息通信等生命线工程建设。

    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推进自治区和地级市疾控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完善县级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设施,提升传染病早发现早处置能力。建立各地级市独立的120卫生应急指挥机构,建设自治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动地级市建设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重症监护病区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疫情救助机制,建立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公共卫生应急响应体系。

    专栏6  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重点工程项目

    1.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打造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强化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化支撑,加快建设和应用CIMBIM系统,强化地下空间数字化支撑。对城市实施海绵化建设和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到2025年,全区城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2.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改造易造成积水内涝的雨污水管网。改造或增设泵站,提高自排不畅地区机排能力。合理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提高行洪排涝能力。

    3.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工程:新建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新改扩建五个地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现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市级全覆盖;改造升级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条件,提升传染病发现和检验检测能力。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自治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全区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急救站(点)设置。

    5.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固原市、红寺堡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青铜峡市、中宁县、贺兰县、惠农区、平罗县、原州区、隆德县、西吉县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等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新改扩建粮食仓储设施。

    第三节  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

    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放宽政府管制,对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便捷化政务服务。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社会氛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域科普,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快速提升。完善激励创新创业政策措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吸引各类人才进宁创业。

    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发挥城市集聚创新要素的主要载体作用,加快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新材料、新能源、葡萄酒、枸杞等协同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院校建设多层次科技孵化载体,打造一批以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为支撑的创新小高地。强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推动城市共享办公、创客空间建设,满足青年创新创业多元化需求。

    培育发展创新产业。以增强城市创新能力为牵引,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型产业发展。依托区域中心城市,集聚发展会展经济、平台经济、体验经济、共享经济。围绕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打造一批产业集聚程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服务业集聚区,大幅提升吸纳就业能力。

    第四节  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

    前瞻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宽带宁夏”工程,完善城乡宽带基础网络,推进光纤入园区入企业,实现城镇千兆光纤和农村百兆光纤全覆盖。推动5G网络连续覆盖和室内场景深度覆盖,布局建设区块链公共服务网络设施和交通、物流、能源、节能环保、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感知设施。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建设广覆盖、大连接、低功耗的物联网网络,加快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感知水平,推进煤矿、电网、气网等智能化改造。

    搭建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加快部署“城市数据大脑”,构建城市数字资源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设施数字档案,提升城市整体运行管理、决策辅助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城市的基础操作平台。整合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营商服务资源,拓展“我的宁夏”移动终端APP应用功能,推动网办事项向移动端延伸。

    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社会治安、应急救灾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社保、民政、工商、税务、证照证明等服务的智慧化应用。加快发展远程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发展智慧社区、智慧环保、智能交通、智慧市政、智慧消防、智慧气象等智慧民生服务,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数字化治理水平。

    专栏7  城市智慧化建设重点项目

    1.“数字城市建设工程:利用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热力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完善出行信息服务、公共交通、综合客运枢纽、综合运行协调指挥等智能系统。

    2.数字政府建设工程:围绕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上接国家、覆盖全区的总体目标,建设统一政务数据中心,实施业务应用体系、数据资源体系、网上服务体系、网上监管体系、协同办公体系、安全防护体系等一体化建设项目。

    3.“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全区教育专网和智慧校园建设,扩容升级宁夏教育云平台,深化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提质扩面三个课堂,推动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

    4.“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工程:建设全区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应用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医疗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应用场景。

    第五节  建设环境优美的绿色城市

    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改造。控制城市建筑领域碳排放,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和低碳建材,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物流配送等领域使用,每年更新及新增公交车新能源车辆不低于80%。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绿色消费,鼓励居民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城市申报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试点。统筹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房屋建筑节能减排降碳及清洁取暖,加快推动房屋建筑和新能源一体化应用项目。巩固银川市、吴忠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成果,打造低碳城市建设样板。

    修复城市生态空间。完善城市生态绿地体系,加快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构建完整连贯的城乡绿地系统和绿道网络。将风道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管理,保证城市主风道畅通,增加城区空气流动,促进大气良性循环。稳步增加城市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和小游园,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推进老旧公园提质改造,健全公园绿地服务设施,提升存量绿地品质和功能。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力争到2025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个以上、国家园林城市(县城)16个以上。

    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加强对城市山体、水体等自然风貌保护,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域开山采石、破山修路、劈山造城、挖湖造景。加大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不反弹。因地制宜开展雨污分流建设,加快污水(污泥)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协同推进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推动污水就地处理回用。实行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完善城市垃圾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城市垃圾分类治理,健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网络,加快建设绿色环保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末端焚烧发电设施,推进垃圾填埋场规范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2025年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地级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全覆盖,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户数达到70%以上。

    专栏8  “绿色城市”重点工程项目

    1.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工程:新建改建提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7座,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收转运体系,实现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推进街头和小区绿地、小微公园、市民森林公园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16个以上。

    2.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清水河、苦水河、典农河、沙湖等重点河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黄河宁夏段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开展黄河干支流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河湖缓冲带治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全流域水质跨境断面自动监测系统。

    第六节  建设魅力彰显的人文城市

    保护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深入挖掘城镇历史文化资源,统筹推进城镇和黄河、长城、长征文化公园建设。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深化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调查认定工作,并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实施保护利用。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和旧区改造的关系,做到应保尽保。坚持以用促保,运用新技术建设历史建筑数字化平台,让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持续推进西夏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塑造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推进新一轮城市设计编制和城市风貌研究,加强城市设计管控,发掘特色优势,塑造城镇特色。注重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处理好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尺度和比例关系。严控城市建设密度,做到城市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布局合理。严格限制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住宅建筑县城原则上以6层为主,各地级市控制在10层左右,银川市非必要不突破18层,留足景观绿化和游憩活动空间。鼓励城市建筑设计传承创新,着力打造体现宁夏特点、文化底蕴、时代精神的特色街区和精品建筑。

    完善城市文体设施布局。改造提升市级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全覆盖,完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建设市、县(区)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发展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智慧博物馆、数字艺术展示厅。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加强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建设,打造10分钟健身圈。

    专栏9  “人文城市”重点工程项目

    1.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实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五大基础工程,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实施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公园、展示中心等项目。

    2.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在城市中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历史建筑,完善保护名录,制定保护图则,推进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推动数字文化馆、智慧图书馆和数字博物馆建设。建设宁夏青少年活动中心,实施固原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升级工程。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4.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宁夏贺兰山冬季运动项目训练基地、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综合训练基地、城市市民体育休闲公园等项目;实施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新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60个、健身步道500公里,完善县乡级全民健身中心;实施青少年体育发展促进工程,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

    第六章  加快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协同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强化空间治理能力

    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产城融合、绿色低碳、安全健康、文化传承等要求融入规划全过程。落实“以水四定”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综合考虑人口变动和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定位、规模体量、空间格局和开发强度,提高规划科学性。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合理设定不同功能区土地开发利用规范性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制,合理增加规划弹性,为未来发展留有空间。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完善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管制方式,确保依规进行开发建设。加强城市设计,建立城市整体景观框架,优化城市天际线,促进新老建筑体量、风格、色彩协调,加强公共空间、景观小品、标识系统设计,增强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

    优化城市空间利用方式。加强城市空间开发保护底线管控,统筹划定并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统筹老城新城、生产生活生态、地上地下等空间开发利用,推动各类功能布局与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强化存量空间更新指引,合理控制老城开发强度。推动新城新区工业、商务、文教、生活、行政及交通等功能科学衔接与混合嵌套,实现职住平衡。合理提高路网密度,鼓励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推动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土地综合开发。

    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高效利用。落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探索以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经济、法律等手段,推进已批土地快征、已征土地快供、已供土地快用,积极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深化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落实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促进城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节  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健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各类组织积极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关制度。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健全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乡镇)在城市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健全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激励政策,推动物业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地企业单位等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提高社区服务管理能力。以满足人民需求为根本导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由基层党组织指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提高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打造现代社区。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就业、养老、医疗、托幼、家政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居民综合服务线上平台。依托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基层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加强社区服务质量监管。培育壮大社区专业人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机制。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矛盾风险防控协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司法调解组织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第三节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城市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的数字化、智能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宁夏公共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服务能力,构建便捷智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扩大移动办公覆盖范围和网上指南服务。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提高基于高频大数据精准动态监测预警水平。强化数字技术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的运用。

    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整合完善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序推进政务数据中台、城市数据中台、业务数据中台建设,推动政务大数据开放共享,带动民用商用大数据协同发展。探索数据资产化、产权确权和交易流转。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政务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公共信息安全。

    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深化城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强化市政、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明确执法权责和行为规范,提升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赋予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因地制宜依法赋予街道行政执法权。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现有规模、综合承载能力以及区域整体发展态势等多方面因素,优化市辖区规模结构和管辖范围,提高城区行政效能。稳妥推进发展相对成熟的经济功能区施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和“政区融合”管理模式。

    第四节  加大城市发展资金保障

    改革城市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制度,完善公益性项目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地方政府专项资金对有一定收益、确需建设的公共设施项目予以倾斜。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公用事业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期限匹配、渠道多元、财务可持续的城市投融资机制,强化政府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第七章  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强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协调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建设、以重点集镇为服务农民区域中心的小城镇建设、以中心村为农民就近生产和幸福生活主要空间的美丽村庄建设,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一节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放活承包地经营权。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因地制宜推进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大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力度,缓解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压力。

    完善乡村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鼓励各级财政设立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推进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有效运作,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信用社和农商行回归本源。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发展农业保险。

    建立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制定完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乡、各类社会人才返乡创业兴业。加大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编制资源向乡村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力度,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系统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方式,为农户、合作社等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

    第二节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提升城乡基础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和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成果。深化“互联网+教育”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行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乡教育联合体模式。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推动城市医联体建设,支持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紧密型医共体,鼓励自治区三甲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推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执业医师多点执业。

    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高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和残疾人帮扶制度。

    增加城乡公共文体服务供给。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加快推进县级“两馆”、乡镇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有序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充分均衡、普及便利。配套建设一批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智能化健身路径、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多渠道增加体育比赛活动和体育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体育需求。

    第三节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

    提高城乡基础施建设一体化水平。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机制,以市县域为整体,统筹设计城乡路、水、电、讯和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推动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向城郊乡村及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和统一管护。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形成覆盖面广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建成银川都市圈城乡供水工程和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农村基本普及自来水。以中心村为重点,以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为抓手,整体提升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推进数字乡村新基建。加快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集镇、村庄建设管理等各方面的融合运用。搭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加快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开展农业示范区、产业园和龙头企业大数据应用试点。建立农业全产业链智能化监测分析预警系统,推动农业机械设备和生产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农机作业、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农业作业和服务智能化水平,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数字供销”,引领发展区域性联合社、联合体。到2025年,建成5个数字农业示范县、300个大数据标准园(场)示范区。

    第四节  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完善农业保护支持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完善支持农业机械化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持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加城市绿色农产品供给。

    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为补充的多元农村经济。依托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进优势特色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田园风光、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绿色康养、休闲度假等新业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和农业众筹等新模式,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适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制定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引导乡村新产业改善服务环境、提升品质。

    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依托“互联网+”和“双创”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变,创建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各类农业园区整合力度,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产品加工园资源集聚优势,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载体。提升各地级市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创新水平,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大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民宿、健康养老等城乡融合典型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专栏10  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工程项目与行动计划

    1.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2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实现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巩固提升农村供水管网,集中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实施农村电网提质和信息入户工程。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工程:聚焦农业优势主导产业,每年创建1个以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建设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培育发展20个旅游乡村。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城市近郊等有基础、有条件的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有效处置并开展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卫生厕所全面普及,污水处理全面达标;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乡村,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户用厕所改造;地处偏远的乡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

    第八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划监管,强化项目支撑,实施监测评估,推动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一节  加强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全面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第二节  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城镇化工作,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依据本规划细化工作方案,定期研究部署,落实相关政策。各市、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研究确立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年度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多方筹措资金,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新型城镇化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新型城镇化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加大规划实施监测监管

    加强对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的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及时掌握规划落实情况。强化新型城镇化规划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提升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及时发布城镇化监测评估报告,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规划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城镇化规划及相关规划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四节  强化项目支撑

    加快推进本规划中提出的各项城镇化重大项目建设。深入研究和把握国家宏观政策走向、项目实施动向,依据我区发展能力和建设需求,及时储备和更新城镇化重大项目库,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成一批。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重大项目如期完成。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安全质量监管,提升城镇化重大项目质量安全和社会风险防控水平。


    政策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