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
发表时间:2021-11-24 08:38:30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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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为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我区将强化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运用,对在全区范围内监测发现的耕地变化图斑,认真开展核实举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落实耕地保护属地主体责任,真正做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按照《通知》要求,我区将在严格做好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监测的同时,重点监测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以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情况。在耕地上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等情况均属于重点监测范围。在耕地上以临时用地名义超期占用耕地、在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耕地闲置、撂荒、盐渍化及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等情况,也全部实行重点监测。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还将以每季度为节点,根据建设用地审批矢量数据和最新遥感影像数据,提取耕地变化图斑,在套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设施农业用地、补充耕地等数据后,形成疑似问题图斑下发各地。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一旦收到疑似问题图斑,必须在30日内完成核查举证,边举证边整改,并于90日内完成问题整改。对发现的耕地“六个严禁”问题,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则按照职责划分,分别移交发改、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及各级政府。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对工作推动不力、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采取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疑似问题图斑的核查举证、整治整改完成情况,也将作为地级市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记者 张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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