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20易其稿为宁夏“量体裁衣”
37条政策赋能先行区建设
发表时间:2021-05-12 10:05:03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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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近日发布的《自然资源部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宁夏先行区建设实际,明确了12个方面的37条具体政策,为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构筑西北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和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近一年来,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宁夏先行区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定方向、定原则、定政策。《意见》起草专班先后深入宁夏5市11个县(区)实地调研,10余轮次征求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意见,“十上十下”与我区沟通政策诉求,20易其稿,确保《意见》符合中央改革精神,满足宁夏先行区建设需要,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此次明确的37项“高含金量”政策,从多方面为宁夏先行区建设提供创新思路。《意见》明确我区可以按照实事求是、应划尽划、不预设比例指标原则,评估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与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支持探索国土空间不同用途转换规则,并结合《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15年时限,对区内重要战略节点、重点功能区周边“留白”,为长远发展预留空间。

“在构建‘一河三山’生态安全格局上,打通了原有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瓶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人说。

《意见》支持贺兰山、六盘山、罗山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部区共建黄河上游风沙区宁夏修复站。同时,赋予社会投资主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经营权、整治土地优先使用权、建设用地指标专属占用权,以权能转换效益,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积极性,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意见》放大了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政策效应,允许我区创新生态移民迁出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政策,支持探索贺兰山采矿退出区域建设用地空间置换、指标交易路径。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工矿废弃地治理,将整理腾出的建设用地作为节余指标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管理,复垦出的耕地节余指标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进一步拓展城乡融合、乡村振兴资金渠道。

此外,《意见》还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混合用地空间拓展、城镇湿地和绿地“只征不转”或“不征不转”、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灵活审批等国家尚处于探索阶段的领域,允许宁夏先行先试,并在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市场化盘活利用低效土地等国家尚未明确政策规定方面,支持我区改革创新并给予探索空间。“目前,我们已成立‘1+5’工作专班,将支持政策和探索事项全部细化分解、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确保每条支持政策都转化为推进先行区建设的‘宁夏经验’。”该负责人说。(记者 张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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