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主动靠前服务助推复工复产
发表时间:2020-03-27 17:53:50 来源:自治区药监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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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自治区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施多项措施全面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是加速审批促复产。出台《关于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急用医疗器械实施特殊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备案)和产品注册工作的通知》,及时推出3项特殊管理措施和4项便民便企审批备案服务措施,应急备案了2家医院申请的4种中药制剂,压缩时间80%;对受疫情影响有关证件到期未及时换发的 5家企业,按照“特事特办”要求,予以先行换证,待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补充现场检查。

二是技术指导帮转产。针对疫情之前我区不具备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医疗器械生产能力的实际,主动对接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多次实地调研,指导拟投产转产企业对现有厂房等设施设备进行加急改造,帮助企业加快建立完善相关质量安全体系。目前,已有2家企业按医用标准生产的口罩正在进行注册检验。

三是强化监管促复工。针对园区和写字楼内企业的不同情况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引导各类药械企业发动员工积极申领使用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并将“健康码绿码一码通行”、人员防护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科学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全区2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有8家复工复产,占比27.6%;33家药品生产企业已有25家复工复产,占比75.8%;8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已有 5家复工复产,占比62.5%;各类药械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比例达到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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