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九项措施构筑散居困难老人儿童
“网格化微信群全覆盖”救助关爱防线
发表时间:2020-03-20 17:26:49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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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群体,要加强走访探视和必要帮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复工复产调研组和民政部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及时下发通知,九项措施构筑散居困难老人儿童“网格化、微信群、全覆盖”救助关爱防线。3月19日,国务院复工复产调研组组长、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同志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散居困难老人儿童救助关爱工作的通知》上批示:“请卫星、玉强同志阅报李部长、高部长阅示,宁夏的同志动作快、措施实,建议将此文作为部长阅文件,转发全国各地交流借鉴,推动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一)持续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民政部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一老一小”困难群体救助关爱的一系列政策性安排,进一步把细化措施、完善机制贯穿于疫情防控的全过程,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开展救助关爱政策落实“回头看”。聚焦个别县(区)针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老人、儿童的救助保障工作还不扎实,政策运用还不灵活,关爱帮扶机制还不健全,照护服务措施还不精准等问题,深入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认真检视问题,积极担当作为,补齐工作短板,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有保障,关爱帮扶和监护责任不缺失。

(三)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强化服务。以村(居)为基本单元,统筹社区工作者、村级民政协理员、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三留守”督导员、儿童主任、基层妇女组织、社工志愿服务等工作力量,紧盯散居困难老人、儿童救助关爱方面的社会关切、需求导向,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调整主攻方向、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以赴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

(四)开展“四查四到位”解决难题。在前期“大排查”的基础上,开展“四查四到位”,查前期排查走访、登记建档是否存在漏户漏人,全面摸排覆盖到位;查现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是否落实到位,及时救助保障到位;查困难老人儿童帮扶措施是否健全,确保关爱照护到位;补查困难老人、儿童救助关爱责任是否缺失,落实监护责任到位,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和关爱保护措施到户到人。

(五)落实现有的各项救助政策。切实加大对散居困难老年人、儿童在疫情期间的救助保障力度,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抓紧落实城乡低保和孤儿养育津贴提标工作,同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标准,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适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符合低保、特困等条件的散居特殊困难老年人、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六)畅通救助关爱的“绿色通道”。对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散居困难老人、儿童,通过“先行救助、后完善手续”“一事一议”方式,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家庭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困难老人、儿童,给予延长渐退期,待疫情结束后视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对父母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困难儿童,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七)建立“三包一”关爱责任制。压实乡镇(街道)责任,运用网格化管理服务的优势,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逐级管理、分组包片机制,建立“三包一”责任制,确保每一个散居困难老人、儿童有一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包抓、有一名村(社区)人员联系、有一名村组网格员服务。建立走访探视慰问机制,做到每天都有联系、每周至少登门走访一次,一线发现问题、一线解决问题。

(八)建立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机制。向全社会公开救助关爱热线,对监护缺失的散居困难老人、儿童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救助,必要时村(居)委会履行临时照料责任或依托就近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临时照护。建立乡镇(街道)、村(居)困难老人、儿童救助关爱保护工作微信群,及时了解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提高救助关爱效率,发挥实时监管作用。

(九)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协同机制。将散居困难老人、儿童救助关爱工作与实施2020年政府购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养老服务项目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散居困难老人、儿童提供重点关怀,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消毒防护、送医送药、助学教育、临时监护、心理疏导、精神关爱等服务,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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