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施策争资金攻坚克难促发展
发表时间:2019-12-31 15:18:33 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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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环保大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谋划项目、积极争取资金、精准分配使用、严格监督管理,为坚决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科学谋划项目,动态管理项目储备库。2019年,以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着力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素质为重点,坚持自治区本级财政高强度环保投入,统筹使用好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渠道的环保专项资金,贯彻以“大项目”推动实现“大治理”的工作思路,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争取生态环境部在宁举办环保投资项目培训班,安排各市县(区)80余名项目管理和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资金项目管理的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实现了中央、自治区项目库动态管理、实时申报。积极征集谋划自治区项目储备库,2019年组织申报138个项目入中央项目储备库,总投资73.57亿元。提前安排2020年生态环保项目申报和入库审核。下发《关于加快谋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通知》,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

拓宽资金渠道,多方争取环保专项资金。2019年,共争取生态环保专项资金26.13亿元。其中自治区生态环保资金9.29亿元,中央生态环保资金3.84亿元,中央资金比2018年的3.28亿元增加0.56亿元。中央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50亿元,是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次安排我区;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21亿元;下达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指标0.13亿元,支持各市、县(区)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65个。联合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争取中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石嘴山市实施77个子项目。联合财政厅、住建厅争取中央黑臭水体治理资金3亿元,支持银川市、吴忠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创新资金分配,提高项目申报积极性。创新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资金投入方式,根据各市、县(区)2018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考核情况兑现考核奖补资金2亿元,计算处罚资金794万元,处罚资金用于对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海原县等进行补助,首次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纵向生态补偿,收到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人民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了我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政策执行情况。对因2018年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而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的银川市,统筹中央财政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7000万元,对银川市给予重奖,树立了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对中央提前下达的2020年水污染防治资金中1亿元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分配,创新分配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采取竞争性评审,切块下达相关市县,提高市县项目申报的积极性和质量。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调度督查力度。组织对五市及宁东2017年至2018年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完成2018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开展2017至2018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整改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考核发现的问题。按季度开展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调度,确保专项资金项目调度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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