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严格落实省级河长述职制度
发表时间:2019-01-21 16:14:00 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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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4月自治区总河长第二次会议起,宁夏实行省级河长述职。今年14日宁夏召开总河长第三次会议,专门听取省级河长履职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基本建立年初建账、年底交账的河长述职工作模式,加速推动了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总河长会议精神,近期相继召开市县级总河长会议安排同级河长湖长述职汇报,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

总河长强调,保护好宁夏的每一条河、每一个湖泊、每一座水库、每一块湿地,各级河湖长责无旁贷,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定期巡视巡查,主动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各级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职能,一条河一条河盯着抓,一条沟一条沟盯着改,一个湖一个湖盯着治。要强化考核问责,创新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履职不力、造成水生态环境损害的河湖长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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