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发表时间:2019-01-03 10:01:00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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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区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近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全面修订的《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6章59条,主要有3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聚焦社会关切,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明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各地不得另行调整;明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不得通过设置中介机构库等方式,限制招标人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虚假招标、串通投标、违法评标和以抽签、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等突出问题,运用电子招投标、强化信用监管、扩大评标信息公开范围、细化违法行为认定标准等政策组合拳,集聚形成监管合力。三是着力优化服务,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大力推行“互联网+招投标”方式,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办事效率。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通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提交,减少投标企业资金占用,简化保证金收退程序。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宣传解读,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管理办法》,同时,会同自治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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