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8-12-21 09:38: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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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精神,确保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实际,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意见》。

意见以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为目标,以促进公平、明确责任、统一政策、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意见指出,在巩固和完善全区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待遇统一、基金使用统一、基金预算统一和经办管理统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央调剂基金的调剂作用,建立健全我区配套政策措施,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和保值增值,及时做好中央调剂金的筹集、上解、使用管理和各项经办服务,确保2020年实现基金的统收统支,确保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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