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着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发表时间:2018-11-01 10:09:00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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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以星级司法所创建为载体,强力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所务管理规范化的“五化”建设,全区基层司法所得到全面加强。  

一是星级司法所创建圆满收官。全区243个司法所星级创建率100%,五星级达标率92.6%,有9个县(市、区)五星级司法所创建率达100%,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履职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二是司法所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理顺了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了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为司法所履行工作职责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队伍力量不断加强。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75%的工作人员下沉到基层司法所,并按照每个司法所至少3个政法专项编、3名专职调解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所均达到6人以上。全面落实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和司法助理员每月2000元津补贴,创造了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四是建立了“3454”多元联动工作机制。在巩固司法所九项职能的基础上,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了县、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联动。以乡镇为单元,将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信访投诉中心等机构联系在一起,建立了组织联建、业务联帮、工作联动、服务联合的“四联机制”,推动了公调、诉调、检调、访调、援调“五调对接”,构建了大调解、大普法、大援助、大服务“四大”格局。

五是司法所形象焕然一新。切实落实司法所统一创建标准、统一验收评比、统一内外标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业务台账的“五统一”工作要求,全区95%以上的司法所办公面积达到120㎡以上,建筑外观和标识标牌醒目便民,为223个司法所配备了执法执勤车,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岗位责任、督促反馈、服务承诺等规章制度,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及台账,司法所工作实现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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