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确保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发表时间:2018-10-17 09:21:00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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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自治区开展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整改工作的安排,年底前我区将完成集中整治整改任务。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确保取得实效,让社会关注热点持续降温,释放培训机构管理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是落实专项整治台账制度,完成整改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前期摸底排查和初步整改的基础上,对培训机构逐一对标研判,对照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表,根据整改台账销号制度推进整改进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验收黑白名单。 

  二是落实校外培训班备案制度,增强信息透明度。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如“小学三年级数学培训班”等。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报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审核,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三是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学科教师课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规定,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四是坚决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及将竞赛成绩作为学校招生依据等办学行为。将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及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是否存在“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作为重点督查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对各类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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