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于2018年底前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
发表时间:2018-03-13 11:42:00 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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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河长办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在我区落地生根。按照《意见》要求,我区将在2018年底前实现确需管理的湖泊、水库河湖长制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河湖长组织体系。各级总河长对辖区内湖库管理保护工作负总责,湖库的最高层级湖长是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各级湖长负直接责任,各地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围绕湖库水域空间管控、岸线管理、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生态治理与修复、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持续推进河湖长制任务目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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