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展委多措并举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发表时间:2018-02-27 11:04:00 来源:自治区旅游发展委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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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采取“四强化”措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媒体监督,上下同频,把好“航船舵”。 坚持把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规范服务、综合监管等贯穿于对外宣传和监管之中。开通了宁夏旅游广播电台,在区、市主流纸媒开辟专栏,利用政府网、资讯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宁夏旅游政务网和宁夏旅游微信平台等自媒体,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分析旅游焦点问题刊登旅游出行警示、旅游服务质量公示、曝光违法违规经营旅行社等信息。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开展了“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进景区”、“三创一争”等文明旅游主题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十百千万”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行业标杆选树活动,共举办培训班50期、培训人员5400余人次,选树了“十佳旅行社”、“十佳饭店”,有效促进和加强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行前“提神”,把好源头,注射“预防针”。建立旅游企业访查制度,日常访查,建档立卡;建立旅游企业约谈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企业业主进行约谈,及时提醒、及时纠偏;建立旅游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大经营管理违规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旅游投诉等行为,列入诚信企业“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旅游满意度调查制度,邀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进行调查测评,向社会公共通报信息,形成相互之间有序竞争的态势,有效提升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重拳出击,打好“组合拳”。 针对“不合理低价游”、“暑期行动”、“春季行动”、“打非治违”、“遏制重特大事故”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旅游市场执法主体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物价、民宗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导游(领队)及旅行社包车、旅游景区及旅游商品、旅行社广告宣传、旅游合同签定、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委托代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对踏“红线”、闯“雷区”的“黑社”、“黑导”、“黑车”、“黑网站”等违反法规的行为严打严治,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广大旅游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四是强化在线监管,防微杜渐,打好“网络战”。率先将宁夏智慧旅游运行监测与管理服务平台与国家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采用网上巡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通过网页浏览、关键词搜索、现场检查、信息比对等途径,对OTA企业和旅游行业信息发布端口开展一体化动态监管。巡查出以宁夏康隆国际旅行社为代表的一批违规发布旅游产品广告行为,引发行业关注,在全行业开展了旅游产品规范化管理的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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