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0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发表时间:2018-02-23 10:16:00 来源:自治区质监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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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核准北京大唐庄园饮品有限公司等212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我区宁夏玉西枸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宁县吉鼎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家企业获准使用“宁夏枸杞”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宁夏高源银色高地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宁夏原歌葡萄酒庄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利思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宁夏立兰酒庄有限公司、宁夏长和翡翠酒庄有限公司、宁夏容园美酒庄有限公司、宁夏贺兰山特产开发有限公司7家企业获准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宁夏六盘珍坊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获准使用“固原胡麻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作为与国际接轨的一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推进品牌战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有力手段,也是提升地方名、特、优农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针对已有的地理标志产品,如何规范使用专用标志,促进品牌效应到经济效应的提升是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自治区质监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全区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促进地标品牌价值不断提升,让地标品牌成为宁夏对外宣传的名片和百姓致富增收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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