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涨涨价”?没门儿!
宁夏物价局召开价格提醒告诫会
发表时间:2017-10-02 09:24:00 来源:宁夏新闻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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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宁夏物价局召开稳定市场价格现场提醒告诫会,对沙湖景区的餐饮经营者进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提醒各商家在国庆节期间公平诚信经营,规范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防止出现宰客事件。

  自治区物价局于9月25日启动了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沙湖旅游景区商品和服务存在“贵”“乱”现象,出现了虚高标价、随意标价、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价格投诉、纠纷时有发生。自治区物价局现场提醒各餐饮经营者,对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物价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自治区物价局要求,经营者要规范明码标价,对提供的所有商品和服务,要标明菜品或服务名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分类标示收费项目,菜肴、面点、鲜活商品、酒水、香烟、零食、饮料、茶水、套餐等要分类标示清楚,打包盒(餐盒)、纸巾、湿巾、白开水等相关收费要标明,不收费的不标示或标示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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