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六项措施强化水污染治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7-10-02 09:24:00 来源: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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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水十条”实施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加大资金投入,为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下一步将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治理。

  一是加大不达标水体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推进石嘴山、固原加强未达标水质综合改善工程建设。目前,全区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3.3%2条,固原市清水河三营断面和渝河联材断面),渝河联财断面年底前综合评价可达到Ⅳ类水质,清水河三营断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困难较大。

  二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自治区住建厅将加强工程调度,指导督促正在提标改造的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配套建设集污管网。

  三是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自治区环保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正在建设的10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倒排工期,督促各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速度。

  四是加快黑臭水体综合整治。自治区住建厅将督促指导各市加快9条正在实施沟道清淤、堤坝砌护、绿化美化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进度。

  五是重点入黄排水沟治理。完成吴忠市清水沟、南干沟、中卫第四排水沟和中宁北河子沟人工湿地建设,力争年底前达到Ⅳ类水质。

  六是开展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组织吴忠、中卫等地开展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搬迁或关闭保护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确保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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