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规范管理
发表时间:2017-09-07 16:51:00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字体:

  近年来,随着我区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也逐渐壮大,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而言,我区房地产中介行业起步较晚,整体水平偏低。房地产中介服务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和房地产估价三种形式。据统计,目前我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约 630家,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约60%左右,从业人员近3000人。其中,银川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较为成熟,企业经营行为相对规范,形成了佳运、麦吉屋、佳宜等几家较大规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其它大部分市、县以本地中小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主,机构人员不多且流动性较大,抗风险的能力较差。从行业发展现状分析,还存在着房地产中介管理立法滞后和中介机构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管理水平低、备案率偏低等主要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予以解决。

  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是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需要,是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我厅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一是不断完善相关制度。2016年年初,我厅与自治区工商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若干意见》,并以贯彻落实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为契机,联合自治区经信委、物价局、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银监局等7家单位下发《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宁建(房)发〔2016〕15号);2017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建(房)发〔2017〕4号)。通过一系列文件,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了监管制度,要求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中介机构备案率,有效防控房地产中介市场风险。

  二是狠抓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认真落实住建部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持续整顿市场秩序会议精神,联合物价局、地税局、工商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建发〔2016〕70号);随后下发《关于印发〈全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房)发〔2016〕20号),从我区房地产中介市场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源头预防、长效监管相结合原则,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发布虚假房源、挪用交易资金、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违规代理销售、违规签订经纪合同、“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上半年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了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专业培训。主动加强与工商、物价、人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大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备案,鼓励其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结合目前正在申报的“住建云”二期项目,加快建立房地产中介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掌握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的培训力度;同时,协调各级房地产行业协会进一步增强协会在行业自律、监督、协调、服务等方面功能,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行业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争议处理规则,开展经纪人员执业登记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不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和行业服务质量检查,不断提升全区房地产中介行业整体水平。今年5月上旬,我厅与人社厅联合做好了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相关工作;5月中旬,我厅协调自治区房地产协会牵头组织全区相关企业派人分别参加在深圳市和重庆市举办的房地产知识培训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