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律援助四项举措助力自治区精准扶贫工作
发表时间:2017-09-04 11:48:00 来源:司法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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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专项活动,助力我区精准扶贫工作。截止7月底,全区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707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272件。其中,为扶贫对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1件,涉及扶贫对象1125名;在扶贫村办培训班198次,培训11786人;共安排272名律师联系扶贫村,为扶贫村咨询744次,受众11959人;开展扶贫村法律援助宣传337次,受教群众50275人。

  一、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一是建立扶贫对象数据库。各市县(区)积极与扶贫办对接,及时更新扶贫对象数据库,对移民搬迁到本辖区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数据库,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建当立卡贫困户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均免于事项范围限制”。将“移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等9种情况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年龄在“70岁以上且患有重大疾病的”等4种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三是突出做好农民工及征地拆迁法律援助工作。各地紧盯企业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履行工资支付责任等问题,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针对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中未批先征、批少征多、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等问题,积极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实现咨询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络新媒体、便民服务窗口、乡镇工作站、村联络点咨询服务功能,为贫困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目前,“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共8916个,各便民窗口、工作站点、网络新媒体解答群众咨询近3万人次。 

  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各地坚持网下督查与网上评查相结合、同行评估与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评估专家与管理人员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本季度案件评查工作采取集中评审、逐案评查的方式,检查率达100%,同时,邀请同行评估专家律师对民事案件抽查30%进行同行评估。各市县(区)司法局积极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回访受援人,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有力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工作。

  三、加强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便民服务窗口建在临街一层,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工作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基本满足群众咨询、申请、案件进展查询等多种需求。延伸便民服务网络,健全乡镇工作站、村联络点,站(点)落实专门联络员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服务延伸至乡镇、村。全区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了24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村(居)委会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734个,在各级妇联、工会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95个,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46个。

  四、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安排律师定期到农村社区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制发便民服务卡或在村部设置公告栏。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者“心系群众,进村入户”专项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组织开展“百名律师担任百村法律顾问”活动,安排99名社会律师无偿担任285个村法律顾问,针对群众遇到的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等热点问题进行法律政策解答,发放宣传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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