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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19-07-29 15:38:04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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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确保2019年底前取消我区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7月18日印发了《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高速公路、机场、港口、铁路等收费,降低物流成本”。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了“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的部署。5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视频会,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以下简称国办23号文),明确要求各地要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力争2019年底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咸辉主席、刘可为副主席高度重视,批示交通运输厅牵头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确保年底我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宁夏交投集团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送审稿)》,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予以执行。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我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主要从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加快修订完善法规政策、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四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加快推进我区运营管理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二是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制定我区ETC发行和推广应用方案;拓展ETC应用服务功能,推动ETC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及多场景应用;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三是加快修订完善法规政策。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情况,适时修订我区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规范我区通行费减免政策;调整规范车辆通行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四是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按照国务院相关政策,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资金支持、强化安全管理、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加强宣传引导等6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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