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人民政府
  • |
  • 登录个人中心

《关于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表时间:2018-11-19 09:16:0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

今年8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8〕73号下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予以解读。

一、《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更好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6月国办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部署,按照自治区领导的批示要求,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会同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经过多次研讨,研究起草了既贯彻中央精神又体现我区工作实际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稿2次征求区直部门和五市政府等单位意见,自治区主席咸辉于8月2日又亲自带队到自治区政协征求意见。经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和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稿。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将中央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与我区“不见面、马上办”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实施意见》提出,聚焦审批服务便民化,以“不见面、马上办”改革为引领,全面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举措,强化资源整合,强化流程再造,强化协同联动,推动政务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网上办”向“掌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办、不见面、就近办、马上办”。2018年底,区市县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进驻实体大厅比例均达到80%以上,5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群众和企业提交的办事材料减少30%以上,区市县每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70%,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区市县每级高频事项达到100个,不见面办理量比重达到30%。

(二)主要任务。面对党和国家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25项工作任务。

在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方面,目前我区已建成覆盖区市县乡村五级、链接县以上915个审批部门,并与公安人口库及投资在线审批等24个专业审批系统深度对接的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局部实现了“一号登录、一网通办”。为打通数字壁垒、信息孤岛,加快实现全国“一网通办”,《实施意见》提出,优化完善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将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统一整合接入宁夏政务服务网,各地各部门网站上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与宁夏政务服务网同源发布、同源管理,同时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2018年底前,凡具备条件的政务信息系统要完成与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及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此外,还要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统一支付等系统功能,丰富网上服务功能,推进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提高网上办理比例,优化“12345”热线服务。

在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方面,针对群众办事仍然存在进多门、来回跑、办事慢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除安全等特殊需求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完善集中审批服务机制,审批决定权的首席代表授权率平均达到50%。同时完善政务大厅基础设施、便民设施等功能,优化大厅功能布局,严格落实服务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此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线上线下合一通办、融合发展。

在推进办事“不见面”和“最多跑一次”方面,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以来,全区50个行业系统集中梳理“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4244项,按照网上办、代办制、快递送等方式,将其中的80.4%确定为可不见面办理事项,874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乡镇39个事项实现不出村(社区)办理,其中6项事项实现全区通办、“零”材料办理。为扩大“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成效,《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挖掘不见面办理事项深度,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落地见效。优化再造办事流程,能做到不见面办理的力争做到不见面,需要见面办理的“最多跑一次”,同时优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事项流程,开展网上一体化、一条龙“套餐式”服务。此外,还要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群众和企业的各类无谓证明;推进政务服务下沉,推行“综合受理、一窗受理”,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使更多事项办理“不出园区、不出村(社区)”。

在营造亲商惠商环境方面,营商环境包括企业开办时间、申请建筑许可、纳税服务、获得电力、注册财产等10个方面的便捷度。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针对企业开办和项目落地时间长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企业开办时间2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时间3年内社会投资项目总体上压缩到45个工作日。同时提出通过审批服务改革带动公共事业服务改革,提高企业水电气暖报装接入效率,力争2年内企业电力接入平均不超过30个工作日,最多4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此外,严格审批服务中介管理,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强审批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法规规章立改废。

(三)工作要求。主要是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全保障和督查考核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和要求,确保审批服务便民化目标任务落实和“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有效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