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四举措剑指基层扶贫领域“微腐败”
发表时间:2018-12-12 11:09:00 来源: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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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工作,压实责任,瞄准重点,加大基层“微腐败”惩治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一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为推动专项治理有效开展,红寺堡区纪委监委与各涉农扶贫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建立问题线索共享机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例会上,通过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听汇报、指问题、当场移交线索、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等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提高会议的实效性

二是强化直查直办力度。针对人员少、案件多的实际情况,将各乡镇纪委、检察、公安等10个部门纪检组整合为5个纪律审查协作区,由纪委常委担任组长,实行联合办案,集中开展线索排查、案件查办,对34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全部采取直查直办,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三是抓好“以案促改”。针对案件查办中反映出的制度机制方面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对两乡镇6个村的村干部及其亲属违规享受草原补贴、套取粮食直补的违纪问题,纪委主要领导及办案人员及时到乡镇或村召开案情通报及警示教育会,对案情通报分析,乡、村、涉农部门进行表态发言,有力震慑了扶贫领域违纪行为。

四是强化通报曝光。区纪委转发区、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区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各乡镇农村党员干部会议通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达到“以案明纪”,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先后通报曝光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17起、涉及34人,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通报曝光的频次和数量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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