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四项措施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表时间:2018-08-14 15:25:00 来源:盐池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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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盐池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生态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信用经济发展为目标,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用体系机制。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盐池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建立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现了事业单位“三证合一”,公布了盐池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并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保证。

二是加强监督监管,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将诚信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组织开展了“企业信用宣传月”、“信用进基层”等活动,与企业签订诚信建设承诺书1000余份;全面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大力开展企业经营异常规范管理,全民诚信意识得到普遍提升。截至目前,累计实现信息交换共享10548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094条,有3576户个体工商户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信用建设环境。积极培育社会诚信意识,整合既有资源,打造了振远广场、长城公园、解放公园和环城带状公园等一批诚信宣传教育阵地,开展了“最美盐池人”、“守法好公民”等评选活动,选树了周永红等一批诚信典型。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创新评级授信系统,建立全区首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系统,将精神文明纳入信用评价,诚信光荣、守信有益、失信受损、无信难立的良好风气初步形成。

    四是加强惩戒力度,形成全民共建的社会氛围。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协同监管、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新机制,对不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累计协助各级人民法院冻结企业16户,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40余人,通过社会舆论惩戒和限制失信人员贷款、出国旅游等高消费等措施,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和联动监管格局全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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