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做好“四篇文章”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发表时间:2018-07-17 10:04:00 来源:平罗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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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罗县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提升农村党组织的有力抓手,在政策扶持、项目支持、能人带动等方面齐发力,为村集体经济注入“活水”,推进“三大三强”行动见实效。

平罗县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原动力,用项目资金撬动村级沉睡资本。先后争取市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40万元,为8个村每年增加收入各3万元;连续3年为21个村争取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每个村获得200万元的资金扶持,采取资产出租、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村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400万元以上。

各村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助推集体增收。姚伏镇小店子村利用水稻种植历史悠久、灌溉条件便利、种植技术成熟的优势,注册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吸收农户以土地入股集约经营,发展富硒稻米产业,每年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0万元。

坚持以点带面、以面带全,立足各村资源条件实际,选择最适宜的载体稳步实施项目。渠口乡六羊村通过整合为民发展服务资金20万元,撬动其他各类资金45万元,建设91座大棚种植蔬菜,带领群众发展设施瓜菜产业,有效开辟了发展村集体增收新途径;通伏乡新丰村通过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引导农户以耕地入股,采取稻田养鸭、林间养鸡、边沟养鱼立体种养模式,发展绿色稻米产业,并建设稻米加工厂,延伸稻米产业链,提升溢价空间,既增加了村民收入,也发展了村集体经济。

坚持发展与激励并行,县委出台政策,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且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有经营性收入、农民持股分红及改革成效显著的村,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三年对村集体经营性净收益排名前10位的村,授予“平罗县集体经济收入10强村”,以奖代补8万元。对通过盘活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且年经营性净收益在5万元以上的村,提取净收益的8%给享受任职补贴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补助,目前已为15个经营性净收益在5万元以上的村提取35.8万元用于村“两委”成员奖励,有效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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