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燃煤品质。开展煤质管控专项行动,对全县从事煤炭生产、加工、洗选、销售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抽检煤炭产品样品,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目前清理取缔无照散煤经营户50家,各类煤产品样品抽检合格率达85.07%。划定14.2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成12个洁净煤配煤中心,实现县域洁净煤配送全覆盖。投入资金300余万元,采购清洁煤2000余吨,对592户居民劣质煤进行1:1清洁置换,切实减少烟气污染。
二是提升油品质量。加大车用燃油质量监管力度,加大成品油置换情况专项检查和油品抽检力度,累计检查加油站53家、抽检油品36个批次,对抽检不合格者严肃处理,目前责令整改2家、立案处理8家、罚金26.9万元。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28家加油站和3家危货运输企业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三是治理餐饮油烟。召开全县餐饮行业油烟专项治理动员会,为县内餐饮服务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烧烤的娱乐场所等经营者普及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标准等大气污染防治知识,820户餐饮业主全部签订了《平罗县餐饮单位开展“油烟净化”工作责任书》《餐饮油烟净化安装承诺书》。截止目前,除142户餐饮单位无需安装油烟净化器外,其余678家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今后新注册餐饮经营户必须具备油烟净化设施。
四是强化扬尘整治。严格落实露天工业堆场全苫盖和土石方作业、拆迁施工冬季停产停工,规范抑尘网全覆盖、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对县城裸露地进行抑尘网全覆盖,治理裸露空地面积21.48万平方米。加大城区主要街道和工业园区道路的机械清扫和喷雾降尘频次,新增多功能清扫车、多功能抑尘车8辆,城市主要街道道路机扫率扩大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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