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转变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方式,实行公立医院总量管理。依据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确定盐池县县级公立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床位控制数342张,核定人员总量为513人。在核定人员总量内,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85%,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高于10%,工勤人员配备比例不高于5%,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
二是规范备案管理制度。根据各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及在编人员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人员总量配备标准和人员结构配比,坚持“一院一策”,统筹考虑公立医院床位、诊疗人次(主要包括门诊急诊人次和住院人次)等具体情况进行人员备案。
三是统筹推进财务管理改革。建立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办法和考核分配办法,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进行分配。改革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方式,将基本支出补助改为项目支出补助,并与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和备案人员数不作为核定财政补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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