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健全“三项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发表时间:2018-04-19 11:07:00 来源:兴庆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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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庆区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重大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机制入手,着力推进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依法行政决策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兴庆区将法律顾问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按照合作协议,一方面律师事务所安排两名法律顾问每天在政府坐班,随时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重大决策咨询,涉及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信访案件随时参与接访解答,政府制定的重要文件及合同随时审核把关;另一方面法律顾问通过参加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及信访联席会议,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兴庆区专门印发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文件,要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并参与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同审查。2017年以来,兴庆区政府召开的12次常务会议、88次专题会议中,法制办和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对34个议题提出异议,指导修正行政决策22项,修改各类协议600余份。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工作规程、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制度,将重大资金使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重大信访问题等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等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及倒查制度,确保决策主体、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明确,先后组织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论证研究并实施了兴庆区高级中学PPP项目、宝丰能源合作项目、月牙湖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等。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前采取发放征求意见稿、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民意调查;决策中召开征求意见会和专题会议,并邀请相关利益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法律顾问和相关专家参加,集体研究论证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决策后及时告知利益方和群众,积极听取反馈意见并整改后最终定案。按照行政决策程序,多次开展集中执法活动,有效解决了商业步行街商点摊贩整治、冬季污染防治等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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