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六举措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发表时间:2018-04-19 11:06:00 来源:平罗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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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助推精准脱贫攻坚、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平罗县强化措施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定期督查推进。成立全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落实。加大调研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力度,专题研究制定方案、股权配置、收益分成等事项,定期专题督查通报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有力推动项目落实。

二是精心组织,创造有利条件。为确保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顺利开展,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45万元,专项用于项目摸底调研、专家咨询、制定方案。为培养村级班子和广大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分两批在山东省干部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潍坊市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基地),举办乡镇党委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试点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培训班,极大调动乡镇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是多业并举,创新经营模式。始终坚持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发展股份制合作经济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发展模式。2个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4个村开展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3个村开展股份合作经济的,1个村开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是公开议事,做实监督机制。按照公开、公正原则,明确财政、农牧、乡镇、试点村等工作职责,严把项目运行模式、资产评估、股权配置、收益分配、集体成员身份认定、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试点村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76场次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定经营模式、经营项目等,接受群众监督。严明工作职责,乡镇政府、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签署项目实施承诺书,严禁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改变资金用途。

五是各计其功,整合使用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原则,统筹整合涉农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试点工作。整合一事一议项目资金94万元,硬化晒场8509平方米,扶持合作社农机库建设、配肥站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等40万元,给予合作社储粮仓建设扶持资金24万元,有效解决了合作社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问题。

六是严格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凡是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即实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和项目监理制。按照先验收后拨付的原则,严格按照进度拨付资金。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财务独立核算,单独设立会计人员,财务支出实行会审会签制度。

目前,我县通过先行先试,初步建立权属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框架,10个试点村共流转土地5025亩,入股土地4299亩,入股农户306户,实现经营总收入897.17万元,净利润20万元以上的村4个,10-20万元的村3个。农户实现保底分红296.3万元,部分农户实现二次分红达14万元,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76.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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