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信访举报“演出”执纪审查“重头戏”
发表时间:2018-02-09 09:13:00 来源:平罗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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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平罗县不断加强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办理工作,按照线索处置要求,从严从细管理,确保信访举报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共登记各类问题线索403件,处置线索290件,其中谈话函询78件,初步核实219件,立案审查106件。 

  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途径和方式,增强宣传频率,扩大宣传覆盖面;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站、微信等信访直通车渠道,确保来信有人收,来访有人接,电话有人听、网络举报有人办、微信留言有人看。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互相沟通、密切联系的联动机制;注重从执纪审查、巡查等工作中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主动出击,深入挖掘。 

  二是加强线索分类管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关于线索处置的要求,建立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问题线索及时编号登记,按照要求每月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执纪审查情况;收信后需两人以上在场方可拆封,确保每封信件都有独立的信访编号,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和一般性群众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清界线,将有调查价值的问题线索做好拟办单呈阅领导批示,批示后及时录入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引导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确保信访举报职能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全程监督线索溯源。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移交审批制度,及时将台账中的问题线索向承办科室、乡镇纪委进行移交,并做到全程留痕,有迹可循;实现对问题线索实现全程动态管理,定期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即将超期的问题线索进行及时督办,对已超过期限仍未报结的、交办后群众仍然就问题反复信访的、上级交办或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建立信访报告制度,按照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信访举报件处理终结后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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