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服务实效,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法律服务,中宁县在乡镇成立基层检察联络室,使检察工作重心前移、向基层延伸,极大的满足了广大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目前,联络室共参与调解基层群众纠纷1300多次,开展法律宣传14次,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找准定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检察联络室设在人口最密集、矛盾最集中的乡镇,配备两名工作年限长、调处矛盾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联络员,长期在联络室现场办公。日常工作中,联络室始终坚持“受理、预防、参与、宣传”八字方针,随时参与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受理群众举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同时,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运用检察职能强化社会管理。
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实效。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规范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流程,建立日常工作台账,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制定完善了举报线索管理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线索。对联络员掌握的,以及联络室接到的一些重点复杂信访案件,定期在检察机关举行信访化解联系会议制度,积极予以调处,构建了检察院、联络室、联络员“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ICP备05000081号 | Copyright 2009 www.nx.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6400000091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