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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全力维护 农民工权益
发表时间:2017-11-16 10:49:00 来源:中宁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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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中宁县高度注重农民工维权工作,通过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等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1起,立案处理71起(已处理69起),调解10人以上劳资纠纷44起,涉及劳动者1543人,追发工资1993.98万元,结案率达97.6%。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运转的领导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建设谁监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牵头、协调、监督、督促作用,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工作形势和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及工程款分账管理、建设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落实,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保障机制。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建立科学规范的防欠内控机制。将项目建设领域“清欠保支”工作纳入各行业监管部门日常工作,严格工程建设程序,未组织工程招标或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或办理施工许可证;对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坚决实行“四个不”的管理原则(不得参与土地招投标、不予报建、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采取重点监控。截至目前,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42882.9万元,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607.3万元,退还保证金85767.3万元。 

  三是强化诚信约束,建立公开透明的社会治理机制。组织人社、信访、住建、公安等部门建立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突出问题预警信息互通机制,借势助力,及时预警,做好防范,及时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纳入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进入中宁县建筑市场的企业是否拖欠工资情况进行审查,对拖欠工资6个月以上、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引起群体性上访的三类企业,列入“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情节严重的通过银行征信体系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在人社部门各类先进表彰、市场监管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文明委“文明单位”评定时“一票否决”。截至目前,共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14次,出具无拖欠证明函840份,并对红宝实业有限公司、煜基实业集团、恒达实业公司等规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诚信企业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面予以减免。    

  四是注重密切配合,建立多管齐下的综合联动机制。对涉及案情复杂、涉嫌恶意拖欠、影响重大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由县人社、公安、工会、法院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介入处置,共商解决办法。同时,建立县级欠薪信访联系会议制度,制定了中宁县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行政、司法执法互动衔接,对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欠薪案件线索由公安部门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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