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宁夏公布2018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发表时间:2018-07-31 16:43:00 来源:宁夏新闻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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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7月31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相关规定,面向社会依法公布了内蒙古新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据了解,对公布的6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企业,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频次,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并向发展改革、人民银行、法院、经信、财政、国土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工商、总工会等部门通报,对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评级授信、信贷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对其相应的行为予以限制,并请社会各界监督。

  相关链接:宁夏2018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1、内蒙古新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内蒙古新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承建的滨河新区宁夏地质工程学校项目拖欠23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45.5万元。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2月6日向内蒙古新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责任。

  2、内蒙古西北农牧宁蒙实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西北农牧宁蒙实业有限公司在实施月牙湖乡河东星桦养殖场项目期间拖欠47名工人工资共计38.4万元。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4月9日向内蒙古西北农牧宁蒙实业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责任。

  3、宁夏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16名职工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323489元。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4月13日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5月28日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均不予执行。目前,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交贺兰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银川凯隆钢结构有限公司 

  银川凯隆钢结构有限公司欠缴15名职工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774819.1元。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5月2日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018年5月28日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均不予执行。目前,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交贺兰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平罗县城时尚诱客餐厅 

  平罗县城时尚诱客餐厅违法招用马某、李某两名童工从事服务员工作。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5月2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该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罚金,未履行处罚决定。

  6、青铜峡市玉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青铜峡市玉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拖欠160名农民工工资206万元。 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11月21日向该企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责任。(记者 杨兆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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