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检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3月10日,全区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40家(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其中: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家,自治区政府部门(单位)网站43家;市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5家,市级政府部门(单位)网站69家;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2家。
2019年第一季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分3个批次,组织对全区正在运行的 140家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检查比例100%。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网站名称、域名、展现布局规范性、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内容准确性、服务实用性、互动回应情况、网站安全性等。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网站3家,总体合格率为97.86%。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宁政办函〔2018〕109号)要求,有关单位对2018年第四季度抽查通报的3家不合格政府网站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6人被约谈、2人被通报批评,问责情况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2019年1月1日至3月10日,收到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区政府网站问题的有效留言共76条,符合办理条件的76条,有关网站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其中72条已按期办结,按期办结率94.7%。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网站建设管理不规范。如“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网等,仍未规范使用“www.□□□.gov.cn”英文域名结构。个别网站名称不规范,如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网站。个别网站底部功能区域内容展示不规范、必备要素不全,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银川市教育局、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嘴山市司法局等单位网站底部功能区域不同程度缺少网站标识码、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站点地图和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个别“问题网站”整改不到位。个别网站对检查通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没有举一反三、全面筛查、完善长效管用的制度规范,存在敷衍应付现象。如泾源县人民政府网站,2018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该网站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但是在2019年1月的抽查中,仍然发现该网站存在多个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栏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三)少数网站对“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的问题办理回复不及时。如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原市公安局等单位网站,对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的问题未在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处理,回复反馈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国、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一)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常态化监测和定期通报机制,定期曝光整改“问题网站”“问题新媒体”,及时删除不良信息,从源头杜绝“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
(二)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关停整合。根据全区机构改革进程,统筹做好政府网站改版、迁移、下线、整合等工作。政府网站主办单位严格按照“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的要求,对本部门(单位)开办的政府网站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政府网站抓紧开展迁移整合工作。新设立部门开办网站的,须严格按照开设流程进行申请。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政府网站要同步变更名称,并及时按程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备。涉及机构整合的部门,要明确网站整合牵头处(科)室,制订网站关停迁移计划,确保内容不少、数据不丢、保障不减,网站服务不打折、不缩水。凡网站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均应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完善信息并逐级报审。
(三)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函〔2018〕96号)要求,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域名的注册、变更和注销工作。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政府网站域名,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闲置域名要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注销。
(四)认真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填报工作,于2019年3月25日前在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确保内容完整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展示简洁美观。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有关部门要对标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各项要求和检查指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达标和复核工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并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整改及问责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周志铭 马春 电话:6038106、5016657〔传真〕)
附件:1.2019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