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5-04-01 08:59:59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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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财政资金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推进,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在综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受理情况、收费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政府重点部署和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渠道、细化考核督查,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打造阳光政务、建设美丽宁夏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制度更加完善。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9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查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通知》(宁政办函〔20145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同时,各地、各部门先后出台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相关工作制度,银川市、自治区教育厅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确保百姓关注信息及时公开;固原市、青铜峡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工作落实;海原县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监督制度,加强工作流程控制和进度监督。二是工作机构更加规范。各市、县(区)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统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本级政府法制办或信息中心)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区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明确由其办公室或政策法规处负责。截至目前,全区77个市、县(区)、区直部门共指定154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工作。三是协调机制初步建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部分市、县(区)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经常性督促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并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政府网站、公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各市、县(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作为,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和许可信息公开。以审批事项数量、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四审核、四完善”为重点,进行审批流程优化。年初,对自治区保留的68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减要件、减环节、压时限,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分别由原来的4233项和2930项,相应压减为3795项和2655项,承诺办理期限比法定办理期限减少8459个工作日,压缩率54%7月份,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宁政发〔201416)文件,对自治区保留实施的494项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流程优化,承诺办理期限比法定办理期限减少9266个工作日,整体压缩率为55.1%,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人代会明确压缩50%的目标任务。同时,推进企业投资重点领域行政审批全流程优化。收集2011年—2013年自治区本级审批的企业投资项目,对2000余项数据逐项梳理、排序,确定排名前20位企业投资行业为重点领域。对装备制造业等首批10个投资领域制定行政审批优化流程图,平均办理时限由235个工作日压缩到88个工作日,压缩率为63%;平均办理环节由11个精简到9个,压缩率为24%二是拓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范围。印发《关于推进我区地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部门和市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从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提出要求定下目标。年初主动公开《201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部分摘要和重点项目预算,自治区本级91家一级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27个市、县(区)公开总预算和民生预算。制定《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方案》和《2014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计划》,组织自治区本级所有部门2014年全部公开部门决算,积极有序推进决算公开工作。目前已开展部门决算账表核查,抽查一级预算单位30个。同时,要求自治区级部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并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2014年经自治区人大审议批复的107家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中央单位)中,大部分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信息。17个市、县(区)政府公开“三公”经费总预算,1467家市县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三是加大土地、住房保障及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积极做好征地前告知和最低征地补偿标准的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62号),有效化解因征地产生的社会矛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和房屋征收补偿等热点信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14603号),要求各交易主体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标公告、招标方案核准和入场备案、评标结果、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投诉处理等信息主动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促进项目招标投标更加阳光化。四是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信息及审批文件全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145条;在门户网站建设污染源信息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52条;增设五市空气质量排名状况专栏和宁夏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系统专题链接,方便公众查询和关注相关信息。2014年通过网站公开环境保护信息3188条,受理网上环境投诉、咨询40余起,全部按期答复。五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参加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就安全生产内容向社会发布和解读;在门户网站设立重点政府信息和重要事项专栏,对社会关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通报全文公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互通互报机制,发布事故和安全生产预警信息15条。严格执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对违法违规、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要求负责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单位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跟踪督办6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行“黑名单”制度,将2014年自治区安全事故“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并2次向社会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网站和微博。2014年我区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领导今日活动安排”栏目,开通了“宁夏政务发布”官方微博,优化了“主席信箱”办理流程。自治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3215条,其中,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即时政府信息3186条(其中政府文件212条),关注人群达52万人。公布政府文件217份,点击量达186万次。各地、各部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165条,其中,部门单位公开183284条,五市公开68881

(二)政府公报。2014共出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4期,发行16.8万份,公开政府信息292条。内容包括自治区政府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任免等。在做好出版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免费查阅服务工作,免费向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以及村(社区),部分大中型企业、社会机构、大专院校、图书馆、档案馆和赠阅网点进行发放。为扩大政府公报知晓度和影响力,定期在《宁夏日报》要闻版刊登公报目录,并在宁夏政府门户网站和宁夏新闻网同步发行网络版。

(三)新闻发布会和媒体报道。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内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0余场次,围绕大事要事和社会热点,紧扣中阿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经济运行、民生计划执行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区内外新闻媒体播报和刊发报道,广泛宣传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升宁夏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涉及申请人和相关第三方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法律强制性和时效性。2014年以来,自治区及各地、各部门通过开设现场、网络、信函、电话等多种受理、答复渠道,统一编制文本表格,逐步优化简化办理流程,促进了依申请公开事项灵活受理、及时处置、限时答复,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区直部门和单位全年共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617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卫生、土地、拆迁、教育、医疗和部门财政预决算等。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企业自主创新、建设用地征用、资源综合利用、政府及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领导职数配备、人员编制情况等。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条例》内容,依法依规答复,目前已成功处理多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固原市重点抓网上咨询受理,采取申请事项登记转办加盖政府办公室公章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受理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盐池县作为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试点县,不断增加信息公开投入,努力拓宽公开渠道,积极依托政务大厅满足群众查阅各类政策信息的需求,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四、咨询受理情况

2014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受理主席信箱来信102件,答复102件,答复率100%;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主要涉及劳动保障、城市低保救助、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城市规划建设、道路交通、房屋产权等部门审批事项,答复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收费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费。自治区政府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投诉,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薄弱、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保障机制亟待健全、自身宣传和交流培训开展不够等问题。2015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努力提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15年,将继续指导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主动公开的理念,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在重点做好财政资金使用、公共监管、公共服务等一系列重点领域信息以及热点、敏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将政府决策、运行的全过程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全方位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一方面采取政府间上下联动、部门间左右互动的方式,引导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另一方面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引导更多人群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致力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基层信息公开能力。随着网络的普及,群众利用网络主动获取信息资讯已渐成为生活习惯。目前,政府网站依然是我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我们将继续加大建设力度,促进信息公开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发挥平台作用。指导各市、县(区)和区直部门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在线访谈、网站直播间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互动交流,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亲民、便民、高效的“服务台”。二是优化信息专栏设置。对照国务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并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让政府网站更加贴近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清理过时老旧和空置模块,补充更新内容,将网站建设成为及时更新、满足需求的信息“集散地”。三是建立互联协调机制。加强政府网站横向、纵向互联沟通,促进地区与地区、地区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间网络数据资源的共享利用,有效避免网络系统与政府信息的重复建设和发布,努力打造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共享库”。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手段和监督激励机制。一是落实机构、人员、资金。自治区及各地将积极争取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配备合理编制和专职人员,明确职责,整合资源,做好协调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体制机制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制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效能考核体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工作开展。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对部分地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评议,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把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三个关口”。在受理上,对表述不清、内容不详的申请,耐心沟通,引导申请人明确信息指向和特征;在办理中,认真研究梳理工作流程,统一制作申请表、登记回执、审批单等文书样本,并落实办理责任;在答复时,对无法按要求提供信息的,在答复信函中注明原因,争取申请人理解,并通过留存记录、电话录音、现场记录等手段和方式,留存固化证据,规避法律风险。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按照“依法定密、规范程序、严格审查”的原则,前移保密审查关口,从文件起草之初就做好是否公开和是否定密的判定,领导同志在签发公文之前应当知晓该文是否需要公开,在最终公开前也要严把保密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交流。政府信息工作起步较晚,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指导模式。因此,我区将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和指导,提升工作队伍“软实力”。一是分层次培训。根据不同层次制订不同的培训计划,要求区直部门侧重“吃透上情、了解下情”,全面把握中央、国务院重要精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协调和指导面上工作。各市、县(区)对基层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做好主动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培训,提高信息甄别和事务处理能力。二是提高针对性。培训工作有的放矢,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缺什么条件就补什么条件,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借鉴、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教训作为培训内容,举一反三,有效指导实践工作。三是培训形式多样化。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取以会代训、现场会、专题讲座、调研督查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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