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标准引领 注重创新突破
全力打造基层政务公开宁夏样板
发表时间:2018-06-30 09:42:00 来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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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我区贺兰、平罗、青铜峡、彭阳、海原5个县(市),列入了全国15个省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20175月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标准引领、注重创新突破、实施多级联动,精心组织、积极探索、狠抓落实,总体上按期完成了试点的主要目标任务,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基层政务公开成功模式和典型经验,为推动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我区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一、厘清目标定位,实施多级联动 

  国办发〔201742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这次试点作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统筹谋划工作布局。按照国办对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区力求准确领会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宁夏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出台了自治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服务大局、惠民利民,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标准引领、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形成了“政府办公厅牵头抓总,试点县(市)主责主推,各地级市和相关厅局监督指导、协助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围绕国办提出的“两化、三可”(即标准化、规范化和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总要求,自治区提出了高标准做好梳理汇总公开事项清单、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统筹建好用好各类公开平台、建立完善公开工作规程4个“规定动作”,创造性做好建立试点领域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推行专项公开内容模板化、制发便民惠民网上地图、开展政府信息定向精准推送与查询服务、开展政府信息“二维码”方式推送、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建立“政府开放日”制度7个“亮点动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对试点起到了“顶层设计”作用。三是适度扩展试点领域。根据全国试点工作总体安排,我区在承担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8个领域试点的基础上,又统筹考量,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将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5个领域列入试点,试点领域扩展为13个,力求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形成“方阵队形”和“头雁效应”。四是聚集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涉及试点的区直部门、市、县、乡、村多级联动,层层宣传发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安排部署;组织引导开展试点的县、乡、村三级组织及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整体发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人财物力、技术、信息等资源汇聚,多措并举、齐抓共建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需求导向,打造宁夏样板 

  基层政府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政府公开水平如何,直接决定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在推进这次试点中,我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基本要求,准确把握区情、县情和政情、社情,紧紧围绕基层政府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强化需求导向,全方位构建“四大体系”,着力在公开的广度上做文章、深度上求突破、标准上下功夫,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更接地气,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一)构建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一是全面梳理汇总公开事项清单。13个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严格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群众高度关切事项清单“四个清单”,从县、乡两个层级进行梳理,实现了名称规范、分类科学、指向明确、全面精准,做到了试点领域公开事项底数清楚、情况明了、数据准确。二是构建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按照探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以各领域公开事项清单为基础,严格对照全面推进“五公开”,构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衔接配套的“一体化”模式等要求,紧扣“标准”和“规范”,经过各有关方面充分论证、反复修订完善、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标准化部门审核等一系列过程,我区5个试点单位编制完成了13个试点领域、县乡两个层级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该目录体系中的每个公开事项,都一一对应明确了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平台方式等8个以上要素,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的编制完成,为基层政府构建“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新格局夯实了基础。与此同时,我区各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与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交流互动等平台的关联对接,抓紧设置完善目录检索查询功能,明示信息的获取渠道,为人民群众查阅信息、咨询政策、办理事项、参与管理等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二)构建管用可行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规范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是从源头上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根本途径。针对以往基层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不健全,工作流程存在漏洞和缺陷的状况,我区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构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思路,全面梳理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指导各试点单位建立完善了组织协调、公开属性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了行政重大决策预公开、“五公开”嵌入办文办会程序、公开平台信息移送与内容保障等一系列具体操作规程和“流程图”,推动基层公开工作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量化考核、有序深化。我区海原县、彭阳县还以县制定出台了县域内村(居)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公开事项基本目录、代办事项清单等,并通过制度上墙、公示栏、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向社会公布,基层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呈现出崭新气象。 

  (三)构建立体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当前,随着移动互联网和“两微一端”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期待和要求也逐步升级。在推进这次试点中,我区立足基层实际,把统筹建好、用好各类政务公开平台摆在重要位置,多方加大投入,强弱项、补短板,推进传统的公开平台、载体与新平台、新媒体融合发展,形成了立体联动、百舸争流的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体系。具体讲,就是5个试点县(市)普遍构建了“5X”公开平台体系,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两微一端”新媒体、县级政府公报、“两馆一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公示栏,以及宁夏有线电视系统“政务公开”频道、公共场所电子阅报屏“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查询机、“12345”政务热线等。彭阳县、青铜峡市还开发建成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发布智能监管平台”,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彭阳县开通了“云视通”会议开放管理系统,实现了县、乡、村三级会议开放和手机远程参会。彭阳县开发建设了“涉农惠农资金公开和监管平台”(APP),覆盖全县105个行政村、90%以上的农户,实现了政府信息的定向精准推送和查询服务。公开方式的高效便捷,“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现实,基层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据统计,仅20181月至今,5个试点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倍以上。 

  (四)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等部署要求,我区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提速推进“一网通办、一门对外、一号服务、一端在手、一码认证、一库共享”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底,建成了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区786个县级以上审批部门全链接,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特别是5个试点单位,通过与民政、社保等审批系统对接,依托五级政务服务体系,使部分民生事项延伸到村级代办,35个事项实现了不出村办理。按照“三级四同”(即自治区、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一标准)原则,5个试点单位70%以上的事项实现了不见面办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三、完善体制机制,固化试点成果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我区在推进这次试点工作中,始终注意从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努力解决影响制约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构建“四梁八柱”长效机制(即领导高度重视、法规政策完备、机构人员健全、监督保障有力),不断扩大和固化试点成果。 

  ()坚持不懈壮大力量。全区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部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3名以上专职人员,各试点单位增加到5名以上;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都明确了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备了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同时,逐级抓好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思维、专业方法、专业精神,形成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队伍。 

  (二)持之以恒完善机制。2016年起,自治区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逐级纳入行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所占分值权重普遍高于4%,起到了较好的“指挥棒”作用。从2017年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区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评估,公开通报评估结果,形成了倒逼机制。在这次试点工作中,我区5个试点单位全部建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以县(市)人民政府聘任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监督,随时反映社情民意,实现了群众监督“直通车”。 

  (三)持续加大各类投入。针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历史“欠债”较多的实际,我区各级政府坚持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运维、开办“两微一端”新媒体、政府公报、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持续加大投入。同时,各级各部门还积极通过引进社会资源、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据统计,在这次试点工作中,我区5个试点单位资金投入总量达到5000多万元。 

  (四)深入开展宣传普及。自治区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列为重要考核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在这次试点期间,5个试点单位通过在地方公开平台、新闻媒体开办专栏、专题,城乡公共场所设立永久性或临时性宣传标语牌,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政务公开知识竞赛等,扩大宣传声势,营造了全社会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浓厚氛围。 

  通过近一年的试点工作,我区5个试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大幅提升,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和地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助推了“放管服”改革进程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了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政府赢得了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下一步,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成功经验,按照这次推进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丰富载体,抓重点、攻难点、育亮点,强弱项、补短板、上水平,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向纵深发展,提炼提升“宁夏模式”“宁夏经验”,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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