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1-0028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1-09-07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9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21〕6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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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2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人防办,宁夏通信管理局: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管理办法》规定,每年9月15日为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人民防空训练演练和国防宣传教育,增强全区人民居安思危意识和应急能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放及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10:00—10:30。

二、活动内容

(一)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

(二)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及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机关、社区的疏散演练和宣传教育活动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校师生的疏散演练活动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自治区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协调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日报等新闻媒体在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前免费发布警报试鸣放公告。

(四)宁夏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分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等单位在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前免费发布警报试鸣放公益短信。

附件:1.警报鸣放公告

      2.手机公益短信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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