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1-0028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1-09-07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7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21〕5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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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2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21年9月8日(星期三),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届时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总结2021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时间地点

2021年9月8日(星期三)9:00召开,自治区主会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2楼远程会议室,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分会场设在当地党政内网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自治区主会场。咸辉同志、赵永清同志、刘可为同志、房全忠同志,政府办公厅主任、政府研究室主任、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环资委、政协人资环委负责同志,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名单附后),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生态环境厅班子成员。

(二)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分会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宁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人员范围比照自治区主会场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厅负责做好主会场会务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宁东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分会场参会人员,协调做好视频设备信号调试保障工作,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防护措施。

(二)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报今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及整改情况,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和宁东管委会负责同志结合本地生态环境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发现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发言,每个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1200字左右)。发言材料电子版请于2021年9月7日(星期二)16:00前发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联系人:周海忠,联系电话:0951-6363761、15209570920,邮箱:mslc2021@163.com。

(三)请各地各部门(单位)将在自治区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和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的负责人员名单,于2021年9月7日(星期二)16:00前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系人:李俊鹏、许赛,联系电话:18795283332、13895327393、0951-5160988(传真)。

(四)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广播电视台安排记者报道。


附件:1.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2.会议报名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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