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9-0003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9-02-02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14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9〕13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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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9〕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围绕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持续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接续实施好“三大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为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7%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和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2%左右,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为抓好工作落实,现将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予以分工。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标任务、周密安排,细化分工、强化责任,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目标要求落实落地。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汇总报告。

    一、持续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西部地区转型发展先行区。

(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十大行动”。实施100个重点技改项目,开展500家规上企业对标工作,促进煤电、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加快企业优胜劣汰,淘汰低端落后过剩产能,全面治理“散乱污”企业,依法加速出清“僵尸企业”,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向优质企业聚集。落实“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实施意见,启动“千家企业上云”计划,建成15个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在智能制造、仪器仪表、专用电器等领域培育一批单项冠军,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达到10%。助推小企业“升规上限”,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扩大贴息支持和风险补偿范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0家左右、产值超10亿元企业60家,为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注入新动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国资委、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各金融机构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二)促进园区转型发展。坚持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节约集约发展,优化园区功能配套,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实施低成本改造项目10个,让园区真正成为企业创富的聚集区、经济发展的主阵地。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推行“区域评”制度,支持每市创建1个示范园区,抓好一批标杆企业、示范项目,全面提升园区投入产出比和综合效益。重点推进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建设,健全煤电联动市场反应机制,提升全产业链水平。抓住中央鼓励东西部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的机遇,加快建设苏银产业园等,打造东西部合作共建园区的宁夏样本。(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各金融机构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民营经济20条”,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进普惠性税收免除,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全年再降实体经济成本80亿元以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厅、统计局、工商联、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税务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健全融资担保体系,促进银政企深度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用好政策性纾困基金,精准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别牵头落实,科技厅、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各金融机构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五)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范围,加快建立国企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持续释放国有企业发展活力。(自治区国资委牵头落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配合落实)

(六)保障民营企业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平等待遇,让他们有更多获得感。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培养懂经营、会管理、善创新、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支持他们专心专注创业、放心放胆经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国资委、工商联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提升创新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深化“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围绕现代煤化工、生物医药、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转化一批先进成果,推动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互融共促、产业创新和特色创新共同发力。出台高新产业和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设立创新基金,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20家,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6%。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健全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机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厅,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落实“人才新政18条”,解决好引才难、留才难等问题。推行人才分类评价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努力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落实,各有关厅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二、持续扩大有效需求,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抓项目抓招商双管齐下、稳投资扩消费双轮驱动,不断释放需求潜力,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强力支撑。

(九)稳定精准有效投资。今年自治区确定重点项目80个,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要坚持投速投向投效并重,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恢复性增长。高效率推进重大项目。完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着力抓好沙比克高端烯烃、神华宁煤合成润滑油和液体石蜡、鲲鹏能源乙二醇、汉尧集团石墨烯储能材料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推进银西高铁、包银高铁、中兰高铁、宝中铁路扩能改造、京藏高速改扩建、西线供水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宁夏美术馆、北师大银川学校、固原中医院扩建等一批社会民生项目,以项目大突破带动发展大提升。高标准服务重点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等模式,激发民间投资信心和活力。高起点谋划重大项目。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紧盯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聚焦5G商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重点投向,精准谋划、精准对接,最大限度争取国家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等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十)开展“高质高效招商引资年”活动,办好2019年宁商大会,精准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吸引更多优势企业来宁投资、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建设。改革招商引资考评办法,注重项目落地率和资金到位率,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自治区商务厅、博览局分别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十一)深挖消费需求潜力。出台促消费政策,实施扩消费行动,培育信息服务、健身休闲、教育培训、社区服务、健康养老等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服务业扩容增效,用好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多渠道增加服务供给,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服务业比重再提高1个百分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宁夏税务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十二)深化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行“旅游+”模式,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推广旅游惠民“一卡通”,让游客愿意来、留得下、有看头,全年接待游客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0%、12%以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三)加快综合物流配送平台建设,推动物流与交通、电商等融合发展,大幅降低物流成本。(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宁夏邮政管理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十四)发展数字经济,延长云产业链,做大做强中卫(西部)云基地、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石嘴山科技金融众创空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五)建设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分别牵头落实)

(十六)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自治区统计局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十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坚定、可控、有序、适度”工作要求,守住守好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夯实市县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堵后门,科学合理开前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现政府债务与发展阶段相适应、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落实,审计厅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十八)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全面摸排重点企业风险,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严打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银保监局分别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证监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十九)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对症施策、分类指导,释放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有效防控逾期交房、烂尾楼等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发挥空间规划引领管控作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城乡融合发展。

(二十)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做深做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优质、特色、绿色农产品有效供给,完善现代农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加快农村各产业融合发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3月底前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新建高标准农田96万亩,发展高效节水农业40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360万吨以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二)扎实抓好“五个百万亩”基地建设,整合提升现代畜牧、酿酒葡萄、枸杞、瓜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高“原字号”“老字号”“宁字号”农产品品质和市场占有率,把“五大之乡”擦得更亮、打得更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农业服务组织,新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各300家,让农民从特色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收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三)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培育乡村旅游、共享农庄、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新模式,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分别达到76%和68%,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让他们在服务乡村振兴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落实,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创新村镇建设形态模式,建设美丽小城镇20个、美丽村庄100个、特色小镇12个,打造美丽宜居的乡村特色风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牵头落实,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五)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新改建农村公路900公里,建设“四好农村路”,完成存量危窑危房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多措并举完善公共照明、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让广大农民群众出门看得见田园风光、进门享受到现代生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六)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自治区民政厅、司法厅、文化和旅游厅、妇联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七)强化银川都市圈龙头作用。编制银川都市圈发展规划,加快城际快速交通、生态共保共治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发展协同化、基础设施网络化、公共服务一体化。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壁垒,畅通区域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资源聚集,确保都市圈建设有实质性突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草局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八)支持固原推进生态城镇建设、中卫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形成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格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分别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二十九)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交通拥堵和城市内涝等问题。优化智慧城市平台,加强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消除管理盲点和死角。推动公交优先发展,加快停车泊位和充电设施建设,完善步行和自行车道系统。建成一批市民公园、街头绿地、小微游园,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7%,让城市更宜居、生活更便利。加快户籍制度配套改革,推进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尽快安家落户,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城镇化率再提高1个百分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草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持续决战脱贫攻坚,进一步推进精准稳定可持续脱贫

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聚力精准施策,拿出硬招实招,不折不扣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原州、海原、同心、红寺堡4个县(区)脱贫摘帽、109个贫困村出列、10万人脱贫,打造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

(三十)集中攻坚深度贫困。主攻“五县一片”和170个深度贫困村,集中力量,尽锐出战,坚决攻下硬任务。严格落实“三个新增”要求,统筹打好脱贫政策组合拳,着力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强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精准实施对特殊贫困群体的保障性扶贫措施,让他们生活有改善、脱贫有保障。抓好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就业培训、社会管理等后续工作,确保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深化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做实乡村结对帮扶,推动产业、劳务、人才等要素精准对接。加强中央单位和区市县三级定点扶贫,推进“百企帮百村”行动,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加快壮大扶贫产业。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落实贫困户产业项目、技术培训、小额信贷、帮扶措施和农业保险“五到户”措施,发展壮大中药材、小杂粮、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构建村村有脱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门路的产业扶贫新格局。实施就业扶贫行动,完成脱贫能力培训5万人,购买扶贫公益岗位3500个以上。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加强扶智扶志教育,倡导脱贫光荣,开展“千村万户”表彰奖励活动,激励更多贫困群众用勤劳双手彻底摘下“穷帽子”、拔掉“穷根子”。(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金融机构等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一)巩固扩大脱贫成果。严格脱贫退出程序标准,严防数字脱贫、指标脱贫。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对已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切实提高脱贫质量。(自治区扶贫办、民政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厅局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三十二)坚决整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扶贫办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审计厅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持续加强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三十三)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施策,完善长效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到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十四)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提标改造,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不达标燃煤锅炉,有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从严管控施工扬尘,强力禁止秸秆焚烧,强化联防联控联治,减少重污染天气,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厅、农业农村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十五)坚决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扎实落实河(湖)长制,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狠抓工业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和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黄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在73.3%以上。(自治区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十六)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综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工业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十七)改进环境治理方式,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落实,各有关厅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十八)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实施一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探索用能权、排污权交易,拓展污染第三方治理,重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格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落实,各有关厅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三十九)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巩固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抓好重大生态工程,完成营造林130万亩以上,治理荒漠化土地90万亩、水土流失80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15.2%。推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筑牢祖国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改革全面提速、多点发力,让市场活力充分释放,让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

(四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部推开“证照分离”,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到50个工作日以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涉及“放管服”改革有关厅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十一)推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市县稳定在80%以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十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做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对违法者要依法严惩,对守法者要无事不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分别牵头落实,有关厅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十三)对标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改进水电气暖接入等薄弱环节,最大限度为各类投资主体提供便利,让他们舒心谋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十四)深化财税金融改革。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厘清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地方税体系,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落实,宁夏税务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十五)实施“引金入宁”计划,推进地方银行改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争取1—2家企业主板上市,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落实,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配合落实)

(四十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企业用户范围,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进一步降低电价,形成综合竞争优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国网宁夏电力公司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四十七)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减少和规范政府定价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各市县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八)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广土地征收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成果,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深化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农业水价、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等改革,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草局、宁夏农垦集团公司、供销社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四十九)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通、公平交易。(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持续扩大内陆开放,进一步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胆试、勇敢闯,推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让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以全方位开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十)建好用好开放平台。聚焦经贸,务实办好2019年中阿博览会,争取落实一批合作项目,努力办出水平、办出效益、办出影响力。(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落实,各有关厅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五十一)提升银川综合保税区、各类开发区综合功能,推进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惠农陆路口岸、中卫陆港联动发展,加快肉类、水果、种苗等进口指定口岸建设,进一步增强开放平台的承载集聚能力。(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落实,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海关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五十二)拓展延伸开放通道。充分发挥中国—中亚—西亚、中蒙俄经济走廊节点优势,重点加强西向和北向通道建设,主动对接南向“陆海新通道”,加快构建内畅外联、通疆达海、多式联运的贸易物流大通道。推进国际货运班列场站建设,新开蒙古、俄罗斯班列,实现中亚、中欧班列常态化、品牌化运行。打造西部区域性航空枢纽,开辟银川至香港、伊斯坦布尔等国际(地区)航线,开通直达所有省会城市航线,加密重点城市航班,航空旅客吞吐量力争突破1000万人次。大力发展临空经济和通航产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分别牵头落实,民航宁夏监管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配合落实)

(五十三)加快建设中阿网上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暨宁夏枢纽工程。(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分别负责落实)

(五十四)发展提升开放型经济。复制自贸区经验做法,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银川海关配合落实)

(五十五)培育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新业态,实现进出口稳中提质、利用外资稳定增长。(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五十六)稳步推进境外合作园区建设,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带动我区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尽快走出去。(自治区商务厅、博览局、银川市人民政府分别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配合落实)

(五十七)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港澳台等地区合作交流,落实好部区、央地战略合作协议,建设一批加工贸易承接转移基地,推动开放发展上台阶、提水平。(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厅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持续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基本、兜底线、织密网,努力让全区人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五十八)扎实办好为民实事。聚焦群众所需所急所盼所愿,突出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能完成,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着力在脱贫攻坚、农村公路、饮水安全、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实事好事,使各族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扶贫办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五十九)全力稳就业促增收。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和奖补力度,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做好援企稳岗,解决好停产减产企业职工转岗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退役军人厅、农业农村厅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工资性、财产性收入,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资委、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宁夏税务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建好用好大数据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48%。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着力破解“乡村弱、城市挤、班额大、负担重”等难题,努力为每个孩子提供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推动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协调发展。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制。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部区合建宁夏大学,提高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特殊教育,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二)推进健康宁夏建设。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打造一体化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促进跨区域、跨层级医疗资源互联互通。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服务价格等制度改革,落实分级诊疗,做实医联体,力促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发展中医中药,提供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改善妇幼保健和生育服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治,构建以预防为主的大健康格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落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医保局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后续工作,落实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医保药品目录,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加强医保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宁夏税务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四)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让老年人健康养老、快乐养老。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解决好城市“夹心层”群体生活困难问题。(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五)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落实好政策待遇。(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六)加大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关心关爱服务,让每个群众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自治区民政厅、妇联、残联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九、持续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巩固和谐稳定良好局面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大局稳定。

(六十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推出一批讴歌新时代、弘扬主旋律、凝聚精气神的精品力作,传递宁夏声音、讲好宁夏故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六十八)深化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发展文化产业和新型文化业态,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六十九)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外事侨务、文史参事、统计档案等实现新发展。(自治区社会主义学院、广电局、外办、文史馆、统计局、档案馆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办好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自治区体育局、民委分别牵头落实,自治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准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着力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扎实推进创建“八大行动”,构建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思想入脑入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扎实开展“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坚决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自治区民委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十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促进资源、管理、服务下沉,推行“网格+网络”模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十三)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自治区信访局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七十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开展“七五”普法。(自治区司法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十五)深入推进“平安宁夏”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十六)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牵头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十七)实行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药监局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十八)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牵头落实,自治区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十九)进一步加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宁夏通信管理局、人防办、退役军人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红十字、残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发展,更好地发挥联系服务群众的纽带作用。(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红十字会、残联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八十一)坚持政治统领,坚定正确方向。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政府党组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自觉。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知行合一,自觉做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党委报告制度,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十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施政水平。各级人民政府的每一项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体现民意、符合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健全专家咨询、法律顾问、公示听证、第三方评估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配合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落实)

(八十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成市县(区)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凡是企业能干好的就让企业来干,使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各尽其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分别牵头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十四)坚持实干担当,确保工作落实。大力弘扬实干之风,争做新时代的实干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察实情、解难题、办实事,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下去、让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实起来。坚决克服思想懈怠、观望情绪、本领恐慌,坚决杜绝花拳绣腿、虚头巴脑、表面文章,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好落实。(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十五)健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实干实绩“论英雄”,高扬干事创业“风向标”,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切实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起拼搏,一起奋斗,干出实打实的新成效,干出群众认可的好口碑。(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十六)坚持全面从严,永葆清廉本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发展保民生上。(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十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若干意见。(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十八)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问题,集中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痕迹管理”问题。(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八十九)强化监察、审计监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权力寻租没有空间,让腐败行为无处藏身。(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分别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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