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48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3年全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12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3〕51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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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3年全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3〕51号

  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部分大型企业,宁夏军区政治部、武警宁夏总队政治部,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宁夏消防总队,驻宁部队师级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召开2013年全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2013年全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3年全区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9︰00召开,会期半天。主会场设在自治区政府2楼远程会议室,五个地级市设立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自治区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成员;区直有关部门人事处长;宁夏军区政治部、转业干部移交办,武警宁夏总队政治部、转业干部移交办,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武警宁夏消防总队政治部负责人。

  (二)分会场:

  五个地级市分管领导,组织部长,编办主任,财政局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军转办主任。

  警备区、军分区司令员、政委,政治部主任及师级单位政治部主任到所在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由于主会场容量有限,中央驻宁单位和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部长(人事处长)到银川市分会场(银川市行政中心主楼二楼3号会议室)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请五个地级市政府办公室(厅)及时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做好会场设置及信号联通工作。

  (二)会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7月16日17︰00前报自治区军转办。联系人:李新梅、陈康、哈春燕,联系电话:0951—5099061、5099065、5099098(传真)。

  (四)请新华社宁夏分社、人民日报宁夏分社,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到会报道。

  附件:1.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2.银川市分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6日

  附件1

  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政研室、编办、区直机关工委、保密局、老干部局、台办、党史研究室、党校、档案局(馆),宁夏广电总台,自治区人大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审计厅、外办,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安监局、体育局、统计局、林业局、粮食局、食品药监局、旅游局、扶贫办、轻纺工业局、供销社、招商局、农垦局、政府研究室、文史馆、地矿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社科联、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军区政治部、宁夏军区转业干部移交办、武警宁夏总队政治部、武警宁夏总队转业干部移交办、武警宁夏消防总队政治部、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

  附件2

  银川市分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宁夏国税局、检验检疫局、储备局、邮政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三北林业局、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银川海关、通信管理局、调查总队,北方民族大学,宁夏邮政公司、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公司、宁夏电力公司、中石油宁夏销售公司、中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中石油长庆输油公司、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农发行宁夏分行、工行宁夏分行、建行宁夏分行、中行宁夏分行、农行宁夏分行、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民航宁夏监管局、神华宁煤集团、宁夏发电集团、宁夏电力投资公司、宁夏银行、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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