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647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妇女儿童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03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6〕223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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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2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1229

宁夏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推进我区足球改革发展工作,提升足球运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特别是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体育事业的重要内容,遵循足球发展规律,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弘扬足球文化、培育拼搏精神、锤炼意志品质为主线,以普及青少年校园足球、繁荣社会足球、发展职业足球为重点,优化发展环境,夯实发展基础,完善政策保障,开创我区足球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持续发展。立足我区实际,明确发展目标,加强足球发展的人口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基础、人才基础和文化基础建设,精准发力,持之以恒。

——科学有序。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普及与提高、健身与职业等关系,优化要素,科学谋划,突出特色,创新模式,引领足球运动专业高效、有序推进。

——依法规范。健全管理制度,推进行业标准,加快足球法治化步伐,引导从业人员诚信自律、遵纪守法,净化足球市场,培养文明球迷,传递社会正能量。

——统筹协调。把发展足球运动与推动全民健身结合起来,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公共服务,实现全民健身与普及发展足球互相促进,推动足球运动全面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2016年—2020年):制定我区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完善足球场地设施,健全足球专业人才培训和竞赛体系。到2020年,建设10个自治区级足球训练基地、命名5个足球试点城市、创建一批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全区足球场地数量超过1000块;健全全区足球竞赛制度,市县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初步建立,各类足球比赛、业余联赛稳定开展,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全面普及;扶持成立1家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全国乙级以上职业联赛。

——中期目标(2021年—2030年):足球场地等基础设施完备,每县至少建成1块标准足球场,全社会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人口达到30万人;优秀足球人才梯队初步形成,职业俱乐部注册球员达300名,组建成立宁夏足球队,力争参加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培育足球市场,发展足球产业,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足球产业规模、竞技运动水平大幅提高,足球运动持续健康发展。

——远期目标(2031年—2050年):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足球文化;基本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保障有力的足球管理体制机制;培养1家国内较高水平的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参加中国足球协会顶级联赛;足球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推进校园足球发展

(一)加大校园足球普及力度。充分发挥足球在培养学生遵守规则、增强公平竞争意识、形成科学健身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育人功能,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足球活动,使更多学生参与足球、热爱足球、享受足球,推动校园足球普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扩大校园足球人口规模。按照《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制定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把足球技能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校园足球健康持续发展。有条件的中小学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增加课时量。对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具有特色的学校,在师资培训、场地设施建设、器材装备、足球俱乐部创建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以特色带动普及,扶持建设3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其中开展女子足球的学校占一定比例。完善落实保险制度,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二)着力提高校园足球水平。加强校园足球教学、训练以及专业技术提高等方面的研究和指导,邀请高水平足球教练员开展校园现场教学辅导,聘请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参与校园足球发展,组织俱乐部球员和专业人员到学校担任技术指导或兼职教练员。加大校园足球师资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对学校专兼职足球教师、教练员、指导员进行培训,培养专兼职足球教师2000名,基本实现校校都有足球教师,着力提升足球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推动成立大中小学学校足球队,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校园足球竞赛机制,使校园足球比赛常态化、规范化、多样化。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培养选拔优秀人才,补充足球器材设施,加大对外赛事交流,不断提高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管理水平。

三、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一)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社会足球快速发展,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各地要把普及足球纳入《全民健身计划》,列入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足球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常态化的足球竞赛活动,夯实足球运动的群众基础。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在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加快发展。

(二)发展社会足球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足球组织建设,积极组建业余足球俱乐部、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足球培训中心、足球学校等,广泛开展足球培训服务,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各市、县(区)要组建一批业余或行业足球队,为足球项目交流和普及提供平台,各地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市县业余体校要加强示范引导,促进专业训练和社会足球协同发展。各级足协要加强对社会足球在赛事组织、人才培训、监督裁判、纪律仲裁等方面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培养一批不同级别的足球社会体育指导员,提高服务足球运动的水平。

(三)扩大青少年足球人口。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以培养兴趣为前提,以课外活动为平台,命名一批自治区青少年足球城市,创建一批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带动青少年足球全面发展,全区经常参加足球运动的青少年人口达到25万人。推动国家西部助训计划、青少年俱乐部等项目向足球倾斜,各级体育部门每年向社区、学校、青少年俱乐部等投放一定数量的足球、便携式充气球门等训练器材,满足青少年课外踢球需要。加强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交流合作,输送更多的优秀青少年足球人才到足球发达省区参加培训和比赛。完成好全运会、青运会等参赛任务,为国家培养输送更多高水平后备人才。

四、构建足球竞赛体系

(一)科学设计竞赛体系。发挥竞赛杠杆作用,完善足球竞赛结构,扩大竞赛规模,增加竞赛种类,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注重校园足球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区域联赛的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科学化。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联赛理事会,制定符合足球项目特点、有别于其他体育项目的足球奖励标准,大力开展行业、社区、企业以及中老年、五人制、沙滩足球等赛事,逐步建立健全业余足球联赛体系。

(二)打造品牌赛事和对外赛事交流。支持全区业余足球超级联赛,增设年度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男、女各年龄组别,举办全区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俱乐部足球比赛,培育足球赛事品牌。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类足球赛事及有关交流活动,适时引进高水平国际足球赛事,增进交流,加强互动,促进我区足球运动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和有实力的区内外中介机构、赛事公司等在我区举办高水平足球赛事。

(三)加强行业管理和法治建设。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足球行业规范规则,培育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足球发展环境。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注重从准入审查、纪律和仲裁、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对各类联赛进行监管。各类足球赛事组织机构和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各类足球赛事安保服务体系,严格防范、严厉查处足球行业违规违纪行为,依法打击球场暴力和滋事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观赛环境。

五、加强足球人才队伍建设

(一)健全青少年足球教学体系。加快构建足球特色学校与青少年足球业余训练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文化教育、意志锤炼和人格熏陶,促进青少年足球人才快速成长。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积极推进体教结合,加强足球特长生文化课教学管理,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促进文化学习与足球技能共同发展。具有体育特长生或体育单独招生资格的高校、职业学院,在符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范围内,每年应招收一定比例的优秀足球运动员入学。允许足球特长生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扶持市、县业余体校建立青训体系,开展青少年足球训练,培养优秀足球运动员。

(二)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空间。加大培养力度,完善选用机制,畅通校园足球、青少年高水平足球、社会足球到专业足球、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足球俱乐部、青少年足球试点城市、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职业球员、青少年球员到足球发达地区或国外接受培训,力争跻身国内高水平职业联赛。开展足球运动员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全区优秀足球运动员数据库,防止优秀足球人才流失。

(三)加快宁夏足球专业队建设。按照国家青少年足球训练大纲,强化青少年队伍建设,做好年龄衔接、选拔标准、技术规范、素质要求等基础工作。根据全运会、青运会竞赛规程,整合我区各方面优秀足球运动员,组建2支以上不同年龄层次的足球队,适时成立女子足球队,代表宁夏参加全运会、青运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宁夏职业足球队,推进优秀足球运动队向职业化转型。开展科学系统的足球专业训练,以集训营、训练营等形式,加强优秀足球运动员综合体能训练,促进足球运动员全面发展。

(四)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构建区、市、县和行业、专业机构、社会力量等多级、多元的培训组织结构,加强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等专业人才规模化培训,满足各地各行业对足球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区内体育院校、体育科研院所在足球理论研究和足球专业人才培训中的作用,紧跟国际国内足球发展趋势,定期邀请足球专家、国家级教练对我区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进行培训。探索在大中专院校设立足球赛事管理、足球产业开发、足球运动创伤预防和治疗、比赛转播主持和解说等相关专业,壮大足球专业力量,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统筹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为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优秀足球运动员再就业享受自治区各项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支持获得自治区以上比赛名次的足球运动员经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或到企事业单位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

(一)扩大足球场地数量。研究制定全区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新建社会足球场70块,每个市至少建成1块标准足球场。各地按照每万人1块足球场地的标准,将公共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实现均衡布局。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广场、人防工程等建设一批简易实用、便民利民的笼式足球场、简易足球场、足球主题公园,满足群众参与足球活动的场地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新建或改扩建足球场地。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建设。

(二)加快足球训练基地建设。完善现有足球场地功能,满足赛事组织需求。在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足球运动开展较好或人口较多的市、县(区),扶持建设一批拥有专业比赛场和训练场,食宿配套设施完善,教学、培训、比赛、训练、科研一体化的足球训练基地。每个基地要有较为稳定的专业足球教练,培养20名—50名不同年龄结构的骨干足球运动员,依托足球特色学校或足球特长班在假期进行统一集中训练。

(三)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通过财政补贴或以奖代补等方式,促进公共足球场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有效提高利用率。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公开开放时间、收费标准、管理规章等信息,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

七、全面理顺机制体制

(一)调整改革宁夏足球协会。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推进宁夏足球协会与体育行政部门脱钩改革,脱钩后的宁夏足球协会不再设行政级别,按照社团法人机制运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并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宁夏足球协会要切实承担起制定行业标准、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指导开展联赛、推进对外足球赛事与合作等公共管理职能。自治区体育局对宁夏足球协会给予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健全宁夏足球协会党的组织机构,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人才政策,加强协会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宁夏足球协会设立党组织,由自治区体育局党组领导。

(二)建立健全协会管理体系。宁夏足球协会会员应当体现地域覆盖性和行业广泛性。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组建足球协会,按照章程以会员名义加入宁夏足球协会,接受行业指导和管理。各地、各行业足球协会承担本地、本行业、本类别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培训、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经过努力,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

八、推动足球俱乐部建设

(一)发展足球俱乐部。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立本地区、本行业足球俱乐部,在政策激励、场地设施、赛事组织、后备梯队建设等方面,支持优秀职业足球俱乐部持续发展壮大。鼓励区内企业投资建设职业足球俱乐部,扶持1家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稳定参加全国乙级以上联赛,充分展示足球文化魅力,吸引更多青少年参与足球运动。引导各类职业足球俱乐部加强自身建设,遵守行业规则,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俱乐部足球文化建设,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繁荣足球文化。

(二)优化俱乐部股权和人才结构。实行政府、企业、个人多元投资,鼓励俱乐部所在地政府以足球场馆等资源投资入股,形成合理的投资来源结构。加强本土足球运动员培养力度,全区职业俱乐部注册球员达300名,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结构,不断提升俱乐部竞技水平。加强俱乐部劳动合同管理,有效防止球员身价虚高、无序竞争等问题,严厉查处“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欠薪行为,减轻俱乐部运营负担。完善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努力打造品牌足球俱乐部。

九、完善投入运行机制

(一)加大投入力度。各市、县(区)要积极支持本地足球事业发展,完善投入机制,根据事权划分,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基地、球队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体育、教育等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采用市场化动作方式,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拓宽俱乐部和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支持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各类竞赛场馆建设经营、足球赛事举办和职业足球运动发展。

(二)加强足球产业和市场开发。发展足球产业,开发足球市场,通过打造赛事品牌、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推动足球消费需求、探索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培育一批足球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成立宁夏足球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按照章程管理运行,依法开展募捐、接受捐赠并资助足球公益活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捐赠资金依据相关法规享受税收优惠减免政策。

十、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宁夏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宁夏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承担全区足球改革发展的统一领导、规划部署和统筹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体育局,日常事务由宁夏足球协会承担。自治区体育局要加强对全区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自治区教育厅要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宁夏足球改革发展。

(二)推动形成足球改革发展社会合力。各市、县(区)要切实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各项责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大胆探索,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到位。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支持所在地区的足球协会工作,推动足球协会建设和足球运动发展。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总结推广足球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推动全区足球运动水平不断提高。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围绕足球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凝聚足球改革发展共识。加强足球领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伍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忍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宣传、体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足球改革发展的意义,创作足球题材的优秀文化作品,提升足球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共同关注的足球改革发展氛围。

附件:宁夏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宁夏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

制定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体育局、教育厅、宁夏足球协会等

2

推进校园足球发展

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团委、宁夏足球协会等

3

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自治区体育局、民政厅、总工会、团委、妇联、宁夏足球协会等

4

开展各类足球联赛

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宁夏足球协会等

5

加强行业管理,维护竞赛秩序

自治区体育局、公安厅、宁夏足球协会等

6

建设足球训练基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体育局、宁夏足球协会等

7

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

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宁夏足球协会等

8

加快宁夏足球专业队建设

自治区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宁夏足球协会等

9

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体育局、教育厅、宁夏足球协会等

10

加强足球场地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体育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地税局、宁夏足球协会等

11

调整改革宁夏足球协会

自治区体育局、民政厅、财政厅、宁夏足球协会等

12

发展足球俱乐部

自治区体育局、宁夏足球协会等

13

加大财政投入

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体育局、宁夏足球协会等

14

成立宁夏足球发展基金会

自治区财政厅、体育局、民政厅、教育厅等

15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厅、体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宁夏足球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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