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4-65699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设立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4-02-24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14〕16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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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设立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

宁政函〔2014〕16号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设立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请示》(宁教发〔201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在宁夏幼儿师范学校的基础上设立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的业务指导下,由银川市人民政府主办和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突出办学特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办学活力,加快培育高素质人才,更好地为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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