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4-65698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设立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4-02-24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14〕18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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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设立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的批复

宁政函〔2014〕18号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设立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的请示》(宁教发〔2013〕2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为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在自治区教育厅的业务指导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突出办学特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办学活力,加快培育高素质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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