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7-0151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金凤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西吉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新区和西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拆旧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01-03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16〕184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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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金凤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西吉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新区和西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拆旧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政函〔2016〕184号

银川市、西吉县人民政府: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批银川市金凤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西吉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银政发〔2016240号)和《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拆旧区实施方案的请示》(西政发〔201620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银川市金凤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西吉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和《西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拆旧区实施方案》。下达挂钩周转指标38.9759公顷。将西吉县白崖子乡半子沟村41.0273公顷原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作为项目拆旧区(图斑面积),复垦农用地面积38.9759公顷。在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建设安置区,总占地面积22.4479公顷(其中:占用水浇地15.5971公顷,占用果园1.5761公顷,占用设施农用地0.7802公顷,占用村庄居民点用地4.4945公顷)。新建安置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17.9534公顷。安置区建设占用的耕地,由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按照“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补充到位。

二、西吉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精心组织项目实施,扎实做好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工作,确保恢复农用地的质量和数量,争取在一年之内归还周转指标。土地复垦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后,节余挂钩周转指标 21.0225公顷由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使用。

三、银川市金凤区、西吉县人民政府要加强沟通、强化协作,扎实推进项目安置区建设,共同妥善做好拆迁群众安置工作,切实保障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银川市金凤区、西吉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试点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完成试点各项任务,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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